松吉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内置隐蔽式锂电池项目,属国家批准的一项新型发明专利。
2012年7月3日,松吉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就一专利纠纷案,依据国家保护知识产权有关法规,依法向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中止上案的侵权诉讼。
根据法院调查,松吉公司已经据理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上案原告起诉要求保护的专利属无效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考虑已正式受理松吉公司申请。也就是说,某企业原告的专利权处于被调查与待取消状态。
鉴于如上理由,东莞法院某企业起诉松吉电动车公司侵权的案件已无由进行应该取消。东莞中级人民法院即对该起诉松吉公司侵权的专利案件,宣布中止其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