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速电动车将获得合法身份,同时将迎来规范化管理。
近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了“2016年第三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下称“计划”),计划共计191项。其中,排列在第一位的是编号为“20161682-T-339”的“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
“计划”指出,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的项目周期为24个月,主管单位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起草单位为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
▼政策原文截图
一直以来,低速电动车由于价格低、使用成本低,广受三四线城市及农村地区消费者的青睐。与此同时,低速电动车的销量频频创下“新高”,甚至高于新能源汽车的销量。
据公开数据统计显示,2015年低速电动车的销量接近70万辆,高于全国新能源汽车34万辆的销量,而2016年销量预计将超100万辆。
随着市场的逐步扩张,低速电动车的安全及质量等问题日益凸显,也引起了社会大众的重视。
为了让行业健康发展,中国微型电动车技术创新联盟等单位联合发起制定了《微型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团体标准,并已实施。
而今年4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也发布了《四轮低速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同时,10月13日,工信部在信息公开目录中公开发布了多条关于低速电动车规范化管理的建议答复。
如今,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的正式立项,无疑将带来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低速电动车市场将往规范化的方向发展,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安全性能等有望得到快速提升。
另一方面,低速电动车产业将面临洗牌,不符合要求的低速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将面临“被淘汰”的危险,部分优质的企业将迎来全新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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