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24日2016高工电动物流车巡回大会上,深圳市陆港新能源物流车辆应用推广中心主任谢海明发表了主题为《深圳新能源物流车辆政策走向与布局策略》的演讲。
谢海明介绍,截至到2016年3月,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新能源汽车总量2.79万辆,公交、出租、货运、客运分别为:14561辆、3670辆、8315辆、1387辆。同时,他还透露,深圳市规划,到2020年将在全市推广2.5万辆的新能源物流车。
根据《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实施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通行管理办法的函》显示,要求市内运营车辆必须备案登记并安装RFID电子标签、安装OBD将车辆信息数据上传至推广中心信息服务平台接受监管。
并且能享受一系列的通行优惠政策,例如轻、微型货车(含轻型厢式货车和轻型密闭式货车),不用再办理临时通行证给予全时段、全路段的通行优惠(除工作日深南大道外)纯电动物流车路边停车享有当日在路内停车位免首次(首1小时)临时停车费的优惠等等。
此外,还将奖励信用升降级制度,对单月违法或未按规定通行超过3次的车辆,将降级并不享受通行优惠政策。
除了将运营车辆进行统一的管理,深圳市政府还将对新能源物流车给于一定的补贴政策。在使用环节对购买方发放一定的充电补贴。
但由于今年上半年发生的骗补事件等带来一些不良影响,加上国家对新能源物流车补贴政策尚未出台,因此2016年深圳市暂不发放电动物流车的购置补贴。
目前已经明确的是,将对3吨及以下新能源物流车,给予每千瓦时600元标准的一次性充电补贴。届时将会以以充电优惠卡形式发给购车方,但营运车辆必须要取得营运许可证。
另外,谢海明还特别提出了一项城市运输优化项目,将成立新能源绿色配送车队,采用的新能源物流车总规模为20000辆。
该项目对每辆运营车辆在深圳范围内的每月行驶天数、每月行驶里程数都提出一定要求,同时会基于信息中心的检测数据,根据车辆不同的载重量,给予1-3万元的充电补贴。
深圳市陆港新能源物流车辆应用推广中心将推动深圳政府于2016年底前形成全市道路货运燃油车辆限增、限行以及鼓励新能源车辆新增运力方案。
建议从2016年起,将逐年加强燃油车辆限增、限行措施、将车辆登记上牌、营运及通行资质等审批资源逐步向新能源车辆倾斜、以行政手段促进新能源物流车辆的推广应用。
推广中心是由深圳公路货运与物流行业协会发起,联合新能源汽车制造商和经销商、充电运营商自愿举办的民营非盈利性社会服务组织,2016年4月5日经深圳社会组织管理局正式批准注册成立。
协会创立的主旨在于充分发挥深圳公路货运与物流协会、新能源汽车制造商及经销商、充电运营商等各方的积极作用,主动向政府建言献策,引导绿色货运向着健康、有序规范,可持续的方向发展。加速深圳新能源物流车广泛应用,实现绿色货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