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股份(01893-HK)周二盘后发布公告称,公司之附属公司中材锂膜于2017年1月24日与大连橡胶塑料订立设备采购合同,据此大连橡胶塑料同意向中材锂膜出售标的设备,项下合共代价为人民币3.03亿元。
标的设备为大连橡胶塑料于设备采购合同项下向中材锂膜提供之设备,即两条湿法锂电池隔膜生产线及配套设备;代价乃由中材锂膜及大连橡胶塑料经考虑(其中包括)全部采购款、税金、运费、技术资料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及标的设备验收合格后2年维修保养服务等全部费用(包括大连橡胶塑料应缴纳的一切税费及为履行设备采购合同所支出的其他一切费用)。该代价为固定价,包括所有由于塬材料工本或其他条件的价格浮动(包括政策调整等)而导致的全部额外费用。
公告称,设备采购合同将有效推动集团锂膜工业化生产能力以及奠定集团日后生产扩张的基础。董事认为设备采购合同的条款为公平合理,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以及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