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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汽车销售办法望明年初实施 经销商获松绑

来源: | 作者:admin | 分类:新闻 | 时间:2016-09-24 | 浏览: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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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业内人士看来,电动车租赁起到了撬动新能源汽车消费和配套设施建设的“最大公约数”,而未来随着更多灵活的商业模式的出现,或许能解决新能源汽车推广的更多难题。

新汽车销售办法望明年初实施 经销商获松绑

随着汽车消费市场的不断变化,统治行业流通领域多年的4S店模式也逐渐凸显种种不适应,变革由此开始酝酿。而在今年,随着国家多项政策的发布实施,推动变革的力量再次增强,汽车流通业的销售模式或将正式迎来拐点。

记者近日获悉,商务部正在广泛调研征求行业代表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加速《汽车品牌销售实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修订,新版本有望在明年1月正式实施。

据了解,新《办法》主要是为了建立更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而约束经销商与汽车厂商责权关系的授权经营制度并未取消。不过,新《办法》降低了经销商建店标准限制门槛,并明确提出要鼓励发展“电子商务、汽车超市”等销售模式,同时提出建立非品牌授权通道。

业内人士表示,相关政策使汽车大卖场模式具备理论基础,未来有望出现类似苏宁一样的销售商。

经销商获多项松绑

一位参与《办法》修订的人士此前向记者介绍,修订稿的主要方向是为了建立更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过去经销商和汽车厂商的不对等关系。2005年4月1日正式实施的《办法》奠定了我国汽车销售的基本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主机厂在产业链中的强势支配地位,掌控着从确定销售价格、经销商利润空间、经销商网络建设,到品牌宣传等多方面的“主宰权”。

随着汽车消费市场从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移,新车销售放缓,在厂家高销售目标的压力下,经销商生存状况日趋恶化,双方矛盾不断加大。经销商开始寄望新《办法》为自己争取更多利益。

据记者了解,最新的修订稿已对经销商作出多方松绑,除了在建店标准、网点布局、商务政策等方面放宽外,经营模式上,修订稿提出,鼓励发展汽车超市、汽车电商等多元化渠道模式,鼓励售后市场放开,推动经销商维修转型升级等。

北京北辰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中心副总经理颜景辉对记者表示,“《办法》的修订,应该是为了让近段时间国家相关部委出台的系列措施加速落地。”

今年10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正式实施 《关于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宣布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从事汽车品牌销售的经销商(含总经销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

针对售后服务领域,9月18日,由交通运输部牵头,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公安部等十部委参与审批的《关于征求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其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就是为破除维修配件渠道垄断,允许原厂件及自主商标独立售后配件自由流通。

多家经销商集团尝鲜

在新政策修订的背景下,汽车流通领域或将呈现多元化的经营业态。一位长期关注汽车流通领域的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若一个品牌车型的销量难以维持一家专营店的正常经营,那么代理其他更赚钱的品牌,或发展其他更低成本的渠道模式也在情理之中。

相较而言,产销两旺的品牌经销商盈利能力较强,因此经销商改变销售模式的需求并不强烈。有业内人士预测,未来强势品牌将仍以4S店的经营模式为主,市场表现不佳的品牌可能走向一店多品牌的经营模式。

不过,有经销商表示了担忧。一位西南地区的经销商人士向记者表示,经销商发展汽车卖场或汽车超市的销售模式,很可能会失去厂商的授权,而沦为只能从授权经销商进货的二级网点。由于这些网点并未纳入厂商的正规管理体系,消费者是否会买单难以预估。

此外,在业界普遍看好的“售后改革”,也并未让经销商欢欣雀跃。根据上述《意见》规定,“汽车生产及其授权销售、维修企业(包括进口汽车经营企业)不得限制、干预消费者自主选择维修企业和维修服务,不得以汽车在‘三包’期限内选择非授权维修服务为理由拒绝提供维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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