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媒体报道称,任志强参加的第三届中国公益论坛时表示,“环境治理仅仅靠行政命令是无法解决的,用更多的电来解决汽车的动力问题,只是把污染换了一个位置,城市里看起来没有污染,但是碳在其他的地区造成更高的污染。”
瞬间,媒体进行了报道,任大炮的质疑到底有没有科学依据呢?是不是发展电动车属于一种污染转移行为呢?
这个问题,密歇根大学彭晖教授在长春一个汽车论坛上,谈到过相似内容,笔者也分别在“底特律观察(117):能源改革汽车影响分析”等几篇文章中谈到过,类似内容,这里再次进行分析。
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看我们国家的能源结构,笔者没有检索到最新的数据,看到了2011年的数据,一般情况结构性调账不会产生突变性质的变化,2011年的数据也能看出相应的端倪:
2011年1-12月,全国发电电量为47217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1.68%,全国火电电量为38137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82.54%,全国核电电量为864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1.85%,全国水电电量为6108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14.01%,全国风电电量为732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1.55%。
我们知道,火力发电主要的燃料是煤炭,我们国家是煤炭生产大国,使用煤炭进行发电也显得理所当然,但是煤炭发电带来的污染,也是显而易见,从这个角度来讲,利用新能源汽车来进行改善环境,这里面的前提是新能源汽车使用的电能是清洁能源,包括水电、核电、风电等,目前,中国还不具备。
所以,任大炮的炮轰电动车,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但是,这个结论有着太多假设,比如说现有能源结构维持现状不变,更多层面,改善能源结构等可以改变现状,特别是能源结构改善前提下,对于中国来言,新能源汽车不仅仅改善环境,还有解决能源安全问题,整体来看,电动车值得发展。
针对电动车能够改善环境问题的话题,曾在汽车行业内有着热烈的讨论,有对策性质的,例如“污染集中治理”,不过,笔者更认同能源结构调整。
污染集中治理具有一定理论基础
什么是“污染集中治理”呢,我们知道全国现在汽车保有量超过了一个亿,我们相关的监管部门,制定了严格污染排放法规,现在每辆汽车都加装了尾气污染排放处理装置,什么三效催化转器、SCR等,但是没有任何一种污染物可以处理到排放是零的水平,这个时候,数量达“亿量级别”的车辆就成了排放源,还不可控。
而发电厂有什么好处呢,比如说我们谈到发电污染主要来自占全部发电量82.54%的煤电火力发电,但是发电厂是固定的,这个时候,我们可以通过锅炉燃烧技术进行优化、烟囱排气进行收集处理,燃烧优化尽可能低进行燃烧,减少燃烧后的污染物,尾气收集处理可以将这些污染气体进行清洁处理,减少污染物,所以,理论上,这边更加可控,因为发电厂数量有限、位置固定。
为什么笔者谈到“一定理论基础”呢,因为这里面操作起来很困难,包括清洁技术,一方面耗费相应的资本,这些企业阻力很大,另外一方面处理起来也困难,这么个出力、“不讨好”的事情,这些年进展不大,所以,理论终究是理论,虽然最近行业内不再谈论这个话题,有兴趣的同仁可以调研下数据,相信集中治理并没有明显改善,否则,北京的污染早就改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