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能源局副局长郑栅洁较为详细地解读了两天前国务院常委会通过的《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这是国家层面第一次发布充电设施建设的整体性政策,预计《意见》很快将实施。发布《意见》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推进城市停车场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对近期持续出台的充电设施利好政策,充电设施建设社会资本投资方北京富电科技董事长庞雷9月25日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国家层面用政策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总体是非常大的利好,充电设施建设一定会提速。”
但在对新能源汽车风口的现实抢夺中,出现了两种对立的状况令人担心:一是充电设施整体上还很欠缺,在适度超前的理念下,必须加快建设速度;二是在产业投资领域出现了“过热”状况,技术和资金实力良莠不齐,国家对准入并没有设置门槛。
“这个行业起点非常低,很多企业涌入进来,可能在未来出现混乱局面。美国就是如此,2011年有五六十家充电设施生产建设和运营企业在跑马圈地,但到目前只剩下6家。”庞雷说。
业内的另一种观点认为,目前对新能源汽车市场化的最大瓶颈就是充电设施过少,充电设施建设方不怕多,只怕少。需要规范的是技术层面,而准入就是充电标准,“很多细条例已经确定,充电国标将很快发布。”接近国家充电标准制定的人士称。
《意见》将系统性推进充电站建设
截至2014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了12万辆,如果今年销量按照预期,达到15万辆,保有量将达到27万辆。
新能源汽车卖出去了,必须有充电的地方,所以国家的发展理念是充电设施建设适度超前。不过,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数据,到去年底,我国建成的充换电站780座,交直流的充电桩3.1万个。从这个数据看,充电桩远落后于电动汽车的市场化。
9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了补公共服务短板、促进内需惠民生的相关工作,其中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和城市停车场建设是重点。
两天后,国家能源局副局长郑栅洁详细地解读了《意见》。总体上《意见》确定了定量指标,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500万辆的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此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都已经提出了新建小区停车场必须配建或预留一定数量的充电设施,配建比例要求较高的为不低于18%。
《意见》实际上是推广了这些地方政策,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车场100%要建设充电设施或是预留安装的条件。公共停车场配建的充电设施或预留的安装条件的比例不能低于10%。
按照过去几年的经验,充电设施建设企业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往往遇到各个方面的阻力,其中一点是需要多个部门的配合走程序,时间成本很高。《意见》要求简化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审批的程序,完善财政价格的政策,拓宽多元融资的渠道,加大用地支持和协调的力度,明确安全管理的要求。
“审批、用地等都是建充电站的难点,建设周期中很大一部分时间往往花在这上面了。未来能简化程序,利好非常大。”深圳一家充电设施建设企业人士称。
据郑栅洁介绍,接下来还会出台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等配套细则。
要避免出现“僵尸充电桩”
充电设施建设投入并不低,在设备成本上,主要集中在直流充电桩上。一个直流充电桩的投入可以高达15万元-20万元,而一个交流充电桩的投入只有几百到几千元。
“真正想做这件事情的企业,投入还是很大的,比如我们一个超级充电站就投入2000万元。”庞雷说。富电科技计划今年在北京建成49座、在上海建成69座超级充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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