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从深圳市发改委获悉,为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深圳对新能源汽车充电时实行停车优惠政策,今后全市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公共公益性停车场,为新能源汽车提供充电服务时,将给予其每天两小时的免费停车优惠。
优惠政策提出,全市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公共公益性停车场包括机场、车站、码头、口岸、公交枢纽站及地铁换乘站等交通枢纽,旅游景点配套停车场;由政府投资建设(含合资建设)的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的配套停车场;政府投资建设(含合资建设)的公园、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体育场馆、音乐厅、影剧院、会展中心、新闻单位等场所配套停车场;医院、学校配套停车场。今后上述停车场为新能源汽车提供充电服务时,将给予每天两小时的免费停车优惠。同时鼓励商业场所配套停车场为新能源汽车提供充电服务时实行停车优惠。
深圳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2016年1-11月深圳市共推广新能源汽车26618万辆,公交1444辆,计划2017年底前公交车纯电动化率达到100%。到2020年,深圳将累积推广新能源汽车超12万辆。
配套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方面,今年深圳按计划推进建设40612个充电桩,其中在公交场站建设公交快速充电桩3512个,在体育场、酒店、公园等地建设社会公共快速充电桩2100个,在既有住宅区和社会公共经营性停车场配建慢速充电桩30000个,政府类非经营性停车场配建慢速充电桩500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