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工信部官网公布了对于7家车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暂停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上汽唐山客车有限公司、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上海申沃客车有限公司、南京特种汽车制配厂有限公司、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资质。
同时工信部还撤消了各家公司不符合规定的车型公告资格,并对各家车企给出了2个月的整改期限。在处罚公告中,工信部还披露了各家车企具体违规情况。
其中被处罚企业之一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被确认2014年销售给上海巴士公交(集团)有限公司245辆新能源汽车,实际安装电池容量小于公告容量,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经核实,问题车型为金华青年汽车生产的JNP6120BEV型纯电动城市客车。
被处罚企业上汽唐山客车有限公司被确认2015年度申报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中,有30辆车未安装电池和电机控制器,15辆车未安装电池,30辆车电池安装不足、5辆车未安装电机控制器,上述80辆新能源汽车不符合申报条件。
经核实,问题车型为SK6110EV64型纯电动客车、SK6812EV33型纯电动城市客车、SK6812EV32型纯电动城市客车。目前这几款车型已经被撤销生产公告资格。
被处罚企业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申报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中,有1353辆车电池芯数量小于公告数量,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1328辆车电池单体生产企业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经核实,问题车型为LF7004DEV型纯电动轿车和LF7002EEV型纯电动轿车。
被处罚企业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申报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中,有88辆车驱动电机生产企业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其中的20辆车电池生产企业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经核实,问题车型为该公司生产的ZN5034XGCH2YBEV型纯电动工程车、ZN5033XGCH2YBEV型纯电动工程车和ZN6494H2YBEV型纯电动多用途乘用车。
被处罚企业上海申沃客车有限公司在2015年度申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中,有79辆车在2015年末尚未安装电池但已开具发票并登记上牌,不符合申报条件。经核实,问题车型为你公司生产的SWB6110EV61型纯电动客车。
被处罚企业南京特种汽车制配厂有限公司在2014年至2015年度申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中,有119辆车实际安装电池容量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信息不一致,其中100辆纯电动厢式运输车电池生产企业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信息不一致。经核实,问题车型为你公司生产的NJT5031TSLBEV型纯电动扫路车和NJT5020XXYBEV1型纯电动厢式运输车。
被处罚企业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在2013年至2015年度申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中,有1176辆车实际安装电池容量小于公告容量,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信息不一致。经核实,问题车型为你公司生产的CKZ6116HNHEV4和CKZ6116HNHEVA4型混合动力城市客车。
公告中还表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工信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处罚决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