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的新能源汽车车主可以领取市级补助资金了。记者昨日从市发改局了解到,为了促进新能源汽车在中山市的推广应用,中山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发放推广应用财政补贴,目前,2014-2015年中山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已完成申报、审核程序。经审核,1567辆新能源汽车拟获得补助,补助总金额为9180.5061万元。
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分为国家补贴、省级补贴和市级补贴,其中国家补贴在汽车出厂时已由汽车生产厂家领取,省级补贴和市级补贴由购车者申请领取。为了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应用,我市制定了《中山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2014-2015年)。
从具体的补贴标准看,各级财政车辆购置补贴额度不得超过车辆价格(即未扣除任何补贴时的价格)的70%。补贴按新能源汽车类型、续驶里程、车长等划分不同档次进行补贴。
从拟补助的名单看,有100多家单位和个人符合领取补助的条件,其中,领取补贴最多的单位是中山市新能源巴士有限公司,该公司970辆新能源公交车共获得补贴4682.1万元,其次是中山市宏昌旅游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103辆纯电动客车获得2035万元,私人拟领取的补助多为2.52万元。
据了解,具体补助名单将在市发改局网站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发改局或各镇区主管部门书面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