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合格电动车还是超标电动车,只要上路,都要交警部门来管理。不过,现实中交警部门也面临着不少执法难题。
“汽车有专门的产品目录,只要按照机动车来管理就行,可电动自行车目前的标准落后了,新标准没有出来,市面上的产品也是五花八门,有厂家生产,就有商家销售,最后消费者使用时发生问题了,单纯依靠交警部门来解决,这怎么行?”惠州交警部门坦言,治理电动车乱象,仅仅依靠交警部门的路面执法远远不够。
管理之困
26万辆上牌,还有13万辆是“黑车”
2013年12月4日是惠州市超标电动车临时登记的第一天,从此,惠州电动车的管理进入强制上牌时代。据惠州市交警支队估计,当时全市超标电动车大约有40万辆。
南都记者从惠州市交警支队获悉,截至2014年6月14日,全市共注册登记超标电动自行车266867辆。从2014年6月15日起,交警部门停止对全市超标电动自行车进行临时注册登记。这就意味着已经登记在册的超标电动车数量定格在266867辆这个节点。与交警部门此前透露的40万辆这个数字做个减法,也就是说大约还有13万辆超标电动车未登记。
在登记注册的同时,超标电动车还需要像机动车一样购买交强险,车主每年花费80元便可获得最高达11万元的保险赔偿限额。南都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从去年6月开始,除了检查未登记的“黑车”外,对未购买保险的电动车检查也成了重中之重。“既然纳入机动车管理,那就必须购买强制保险。一旦发生意外,至少还有保险兜底。”相关交警说。
惠州出租车行业协会会长陈新民曾透露过一个数据,出租车交通事故近8成都与电动车有关。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于电动车没有办理保险,由此引发的纠纷最终可能使矛盾激化,也很容易给双方造成更大的损害。所以超标电动车购买强制险就成为交警检查的重点。
严查交强险,却对无证驾驶没法管
南都记者走访发现,虽然超标电动车纳入机动车管理,上牌时也要求车主持有摩托车驾驶证,但实际情况中,无论是交警部门执法,还是驾校培训,对于摩托车驾驶证这一块均很少涉及。
“按理说要买保险就要有驾驶证,不然保险怎么理赔。可现在惠州已经禁摩了,想要学摩托车驾照也没那么容易,所以很多人就只是上个车牌,然后既没有保险也没有驾驶证就上路了。”虽然在上牌时惠州交警就联合多家保险公司提供投保服务,可是购买者寥寥。谈到这一问题时,参与这项业务的一家保险公司负责人王先生如此分析。
南都记者在多次随同交警执法时发现,交警部门会严格检查超标电动车驾驶人是否购买保险,但其是否持有驾驶证并不是执法检查项目。“没有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赔不赔?”对此疑问,惠州交警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表示,按规定保险理赔要求驾驶人持有驾驶证,但对于超标电动车这一块已经和承接这项业务的保险公司沟通好,“只要登记上牌并买保险的车辆,发生事故之后都能得到相应理赔。”
而对于电动车驾驶人的驾驶证问题,交警部门没有正面答复,只是表示“这么多车辆登记,涉及20多万驾驶人,一下子想要考取驾照也不现实。”
执法加强,但仅靠交警部门不现实
“我这辆电动车确实超标了,之前认为登记管理也就是一阵风,过后就没事了。”在大湖溪市场做生意的赵先生说,现在市区查车很严,平时不敢开这辆电动车,只是有时晚上会用一下,也是提心吊胆的。
去年8月,赵先生的几个朋友通过电动车销售店员工上了假牌,最初还可以用,不过现在查得越来越严,其中一人今年3月在江北会展中心附近被查过一次,之后大家也就不敢轻易上路了。
“从去年6月开始,我们对违章电动车的检查力度加大,不过由于超标电动车的基数太大,不可能一下子都查到。”昨日上午,正在江北云山路口执勤的一名交警介绍,超标电动车未登记、使用假牌或不买保险的情况并不少见,“但这些车辆不会游离于监管之外,我们现在做的事情就是在加强监管。”
“其实电动车管理从来都不是交警部门一家的事情。只要有生产就会有销售,市民就会买来上路行驶。所以要想管好电动车,源头的生产和销售环节才是重点。说了好久的《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到现在也没有出台。缺少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引,电动车管理难题所有城市都会遇到,并不只有惠州。”谈及电动车的管理,惠州交警宣传设施科科长骆其暖认为最关键的还是源头管理,而针对源头该怎么监管的办法迟迟未出台,也使得所有的问题都推到交警部门面前。
5年“禁电”史
●2009年7月27日
惠州市发布《关于加强市区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规定2009年9月1日起,市区将禁行超标电动车。但就在政策实施之前的10天,惠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刘建民在网络访谈节目中透露,该通告将延缓一年实施。如同“狼来了”一样,原本红红火火的电动车行业因此遭受了第一次挫折。
●2010年8月31日
原本是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的最后一天,但剧情再次大逆转,惠州市公安局公布:超标电动车可以上路,但在部分路段禁行,并要求登记上牌,按照机动车标准进行管理。这一次,让商家和市民的小心脏又接受了一次考验。
●2011年3月3日
惠州市再次发布《关于加强市区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称当年3月20日至5月31日将对市区电动车进行登记上牌,6月1日起未登记和挂牌的电动车不得在市区行驶。当年3月20日惠州市在全省率先对电动车进行登记上牌管理,但上牌工作开展一个半月后被省政府叫停。政策的几次反复,让电动车车主的心理承受力不断增强。
●2013年9月下旬
惠州市发布《惠州市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办法》,明确在该办法实施前已进入使用环节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设定过渡使用期限,时间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过渡期满,全市范围内将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