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早间,金龙汽车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涉及“骗补”。为此,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将无法获取1683辆新能源汽车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1921万元,并将被按问题金额处以50%的罚款,经初步估计,将直接减少金龙汽车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1542.01万元,将可能对公司2016年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
公告称,9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披露《关于地方预决算公开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专项检查的通报》,通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专项检查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骗取和违规谋取财政补贴情况,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45%股权)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涉及其中。
据通报称,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申报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中,有1683辆车截至2015年底仍未完工,但在2015年提前办理了机动车行驶证,多申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1921万元。
通报称,对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追回2015年度违规上牌车辆获取的中央财政补助预拨资金,并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按问题金额50%处以罚款。同时,自2016年起取消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中央财政补贴资格。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其问题车型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予以剔除。对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2015年生产销售的其他新能源汽车,由当地有关部门逐一严格审核后重新申报,确无问题的车辆可按原政策中央财政继续予以补助。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何时恢复执行中央财政补贴政策,视地方政府和企业整改情况而定。届时由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共同核查验收,验收合格报国务院批准后方可恢复执行财政补贴政策,但不恢复预拨财政补贴资金资格。
公告称,上述事件对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及公司的影响如下:
1、自2016年起,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将被取消中央财政补贴资格,问题车型也将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中剔除。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何时恢复执行中央财政补贴政策存在不确定性。
2、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将无法获取1683辆新能源汽车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1921万元,并将被按问题金额处以50%的罚款,经初步估计,将直接减少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1542.01万元,将可能对公司2016年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
公告显示,截至目前,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尚未收到有关部门的正式处罚文件,公司将进一步核实通报内容。具体处罚结果及影响金额将在收到有关部门的正式处罚文件后另行公告。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将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公司2015年生产销售的其他新能源汽车申请中央财政补贴的核查并积极整改,以争取无问题的车辆可按原政策由中央财政继续予以补助及恢复中央财政补贴资格。
公司表示,目前,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问题高度重视,将进一步跟进该问题后续进展,并及时就该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