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英华(600110)周一盘后发布澄清公告,对媒体题为《中科英华提示“涉稀”风险》的报道作出澄清,表示文中所述 “首次提到了存在单方面解约并终止交易的可能”并非是公司“首次”披露。
针对公司于2014年3月8日披露的《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收购事项进展的提示性公告》,有媒体在上述报道中提及“中科英华发布收购厚地稀土的进展公告,并在其中首次提到了存在单方面解约并终止交易的可能”等信息。对此,公司澄清该信息与公司前期所持续披露的信息及有关事项的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差异。
公司称,已在上述资产收购事项发生以及后续进展过程中,充分披露了公司依据相关协议约定所享有的解约权等权利,不存在媒体报道中所涉“首次提到”的情况。
澄清公告显示,早于2013年12月6日,公司就披露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方式改为以公司自筹资金方式收购德昌厚地稀土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有关事项,并于同步披露的《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公告》中,在“交易协议主要内容”部分,提及公司在特定情况下,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此后,公司亦多次在指定披露的公告中强调公司所享有的解约权,媒体报道所涉“首次提到”的情况并不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