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买卖自家股票,冯大明甚至从他的一位清华大学的校友那里,以15%-20%的年息,借来4000万元。
一审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7年有期徒刑后,46岁的冯大明,选择上诉,要求“改判无罪”。
不过,他失败了。日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这位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0049.SZ,下称德赛电池)的原董事、总经理,因利用德赛电池资产重组内幕消息,买卖股票,获利1837余万元,触犯内幕交易罪,且“情节特别严重”,维持原判,即判处有期徒刑7年,同时处罚金1900万元。其同案犯,冯大明的下属兼女友,谢晖,则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罚金50万元。
这起在资本市场轰动一时的内幕交易案,其台前幕后,颇多玩味。
MBO未果力推公司重组
1967年11月4日出生的冯大明,早年从清华大学毕业后来到广东惠州,就业于一家中、日及中国香港三方合资的企业——信华精机有限公司(下称信华精机),合资方之一就是后来德赛电池的控股方母公司、惠州市属国企——惠州市德赛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德赛集团)。
在信华精机公司,冯大明从技术员开始,迅速被先后提拔为生产线线长、制造五部主管、总经理助理等职。1991年10月,未满24岁的冯大明,即出任金山电化工业(惠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后又出任德赛集团所辖德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德赛电池有限公司董事长、蓝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及蓝讯精密部件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可谓真正意义上的“年少得志”。
2004年,由德赛集团控股占51%、惠州市德恒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德恒实业)占股49%的惠州市德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德赛工业),通过收购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所持有的深圳市万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000049.SZ,下称深万山)61.52%的股份,借壳上市。
同年10月22日,冯大明出任深万山的董事、总经理一职。2005年6月,深万山更为现名德赛电池,冯大明继续担任这一职务,直至2012年6月,其因内幕交易案被调查而递交“书面辞呈”为止,共7年有余。
德赛电池董事长刘其的证言称,从2006年开始,冯大明就多次提出进行公司重组,理由是“为体现在上市公司中的市场价值”。
知情者称,刘其没有说出的原因,可能还在于占股德赛工业49%股权的德恒实业,是德赛集团8名高管作为自然人,在2003年5月14日组成的公司。
上述8人分别是在德恒实业中占股24.93%的姜捷、占股6.05%的罗汉松、占股6.05%的王广军、占股6.05%的李兵兵、占股4.67%的钟晨、占股3.01%的刘其、占股24.62%的谭其林、占股24.63%的白小平。
在这场MBO(管理层收购)兼上市大宴里,作为德赛电池创始人之一的冯大明,没能从中分一杯羹。
2011年5月11日,德赛电池董事长刘其、总经理冯大明,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公司副总陆文清、申万研究所企业客户部总经理王文芳等人,开会研究德赛电池的重组事项。
重组的具体方案是,德赛电池定向发行股份,购买冯大明等公司管理团队持有的惠州市德赛聚能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能公司)、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微公司)、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三家子公司的25%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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