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士照明(02222.HK)的控制权之争,经历一个多月的演变,已经开始从内部资源争夺全面转入了司法诉讼层面。
9月11日,雷士照明创始人吴长江在北京以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的名义召开了媒体通气会,声称已向香港和雷士照明注册地开曼群岛的法院,提起了对王冬雷及雷士照明非法决议无效的诉讼。同时,吴长江还指控王冬雷利用职权侵吞了德豪润达(002005.SZ)应该支付给吴长江的一亿多港元。9月10日,雷士照明也在北京召开了发布会,声称吴长江涉及1.73亿元违规抵押担保,控诉吴长江涉嫌挪用资金罪或职务侵占罪等“三宗罪”。
互控刑责争斗升级
在9月10日的发布会上,雷士照明律师代表称,吴长江在中国银行重庆大渡口支行通过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账户先后三次为重庆恩纬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重庆雷立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违规担保。
据吴长江与银行签订的《保证金质押合同》约定,雷士照明(中国)为上述三份借款合同中的借款及利息等主债权,提供金额共计人民币1.73亿元的保证金进行质押担保。这意味着一旦主债务人不能偿清贷款,雷士照明将面临多达1.73亿元损失,而上述两家被担保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吴长江本人。
雷士照明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谈鹰表示,上述抵押担保,无论公司董事会还是财务部门此前均不知情。“这是吴长江在下属公司担任法人代表时签署的合同,但从公司内部来讲,董事会和财务部门都将拒绝执行。”
雷士照明的代理律师称,吴长江因此可能涉嫌挪用资金罪或职务侵占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违规披露或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三宗罪”。谈鹰称雷士照明正就此事向公安机关报案。
对此,吴长江在9月11日的媒体通气会上回应称,这是在“误导公众”。吴长江提供的材料称,香港无极照明有限公司在兴建“雷士总部大厦项目”中出现资金短缺,向雷士方面申请借资,但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没有借款给无极照明,而是向银行为其提供担保。同时,无极照明也以在建项目提供了反担保,该在建项目加上土地价值已超过10亿元人民币。这些贷款全部用于了“雷士总部大厦”,反映的是雷士照明的根本利益。
同时,吴长江提供的材料还称,在德豪润达购买吴长江所持雷士照明股权过程中,至今仍有1亿多港元未收到。据吴长江委派的律师核对,该款项早已从德豪润达账上支出,“初步了解是被王冬雷鲸吞”,一经查实将提出刑事控告。
“看来,吴长江和王冬雷为了夺取雷士照明的控制权,都不惜把对方‘往死里整’。”一位业内人士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
重庆总部再成焦点
吴长江在对担保的回应中提到了雷士照明重庆总部大厦项目的问题,这个问题也正是近两次雷士照明内斗过程中一直纠缠不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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