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发改委下发了《江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通知。9月21日,记者获悉,到2020年,江西各类型电动汽车保有量预测将达105000辆,全省各设区市均要建设相应数量的充电设施,确保新能源汽车发展顺利,“十三五”期间,全省充电设施累计投资达19亿元。
南昌:新能源汽车不限号停车收费还半价
2014年以来,江西省陆续出台了《江西城市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管理办法》、《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江西省新能源汽车省级财政补助申报流程规定》等一系列推动电动汽车和充电设施发展的政策。
在充电价格方面,江西省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实行扶持性电价政策,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暂免收基本电费;其他充电设施用电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对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充电服务费,上限标准暂定为每千瓦时2.36元(含电费),电动公交车(客车)上限标准暂定为每千瓦时1.36元(含电费)。
记者了解到,在车辆通行权方面,省会南昌市出台政策,新能源汽车在市内行驶时不受尾号限制;对从事城市配送的新能源物流车发放通行证;新能源汽车在道路及公共停车场站减半收取停车费。
现状:截至去年底江西推广应用电动汽车约6600辆
截至2015年底,江西省新能源汽车年产能达到1.1万辆,共有101款车型进入了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工程推荐目录。全省推广应用电动汽车约6600辆,其中公务及私人乘用车保有量最大,共4678辆。
江西省充电设施建设缓慢,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建成充电站15座,充电桩1550个,主要分布在南昌、抚州、上饶、宜春等地区。由于电动汽车普及率较低,部分充电设施处于断电停用状态。江西省充电设施总体呈现出规模较小、分布不均、使用率低的特点。
预测:2020年江西各类型电动汽车保有量达105000辆
根据车辆类型和用途把电动汽车分为四大类:公交车、出租车、物流环卫车、公务与私人乘用车。根据“十二五”期间江西省各类型电动汽车增长趋势,结合新能源汽车专项规划最新成果,对“十三五”期间江西各类型电动汽车保有量进行预测。根据预测结果,2020年我省各类型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达105000辆。
随着电动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充电设施也得加快建设跟上。据悉,目前,江西充电设施可分为三类,分别为自用充电设施;专用充电设施和公用充电设施。
这三类充电设施因使用情况不一样,在建设充电设施方面也得区别对待。公用充电设施:南昌市公用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8,其他设区市公用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15;设区市主城区原则上按服务半径每6公里建设1座公共充电站,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适当提高标准。南昌市城市核心区充电设施公共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其他城市核心区小于2.5公里。高速公路服务区力争实现充电设施全覆盖。
专用充电设施:根据服务对象充电能力需求,按需配建充电设施。
自用充电设施:按照充电桩与电动汽车1:1比例配置。
根据各种领域电动汽车对充电设施的配置要求,经分类测算,2020年江西省需要建成公交车充电站48座,出租车充电站24座,环卫、物流等专用车充电站23座,城市公用充电站57座,城际快充站46座,自(专)用充电桩88120个,公用充电桩1198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