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晚间,漳泽电力(000767.SZ)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以不低于5.32元/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60亿股,募集不超过29.8亿元资金,用于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的建设。
此前的12月2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电网承担可再生能源全额保障性收购的主体责任,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
在环境压力下,新能源发电即将迎来曙光。而煤电企业的转型探索,正徐徐拉开大幕。
新能源发电风口初现
根据公告,本次漳泽电力募集资金将用于绛县陈村富家山风电场一期(100兆瓦)工程项目、龙溪镇3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和丰1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阿克陶县4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另有8.93亿元,则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漳泽电力的本轮新能源投建,赶上了一个好契机。就在数日前,国家能源局公布了《办法》,明确了电网在可再生能源全额保障性收购的主体责任,要求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若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被安排限发,则由多发电的机组(即现实中的火电机组)进行补偿。至此,困扰行业数年的弃风弃光问题,有望得到彻底解决。
“自2011年出现弃风限电,2014年大范围出现弃光限电以来,这一问题一直是制约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最大障碍。”中国风能协会秘书长秦海岩指出。2015年全年,我国弃风弃光电量预计将达到400亿千瓦时,直接电费损失约220亿元。其中弃风电量预计达到350亿千瓦时,比2014年多出200亿千瓦时。
而《办法》第二章第四条明确,电网将成为电力资源交易配置平台,需承担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统计和分摊可再生能源弃发电量、充分挖掘系统调峰潜力、加强输电通道建设等责任。这意味着,处理可再生能源限电问题的责任,明确落实在电网身上。
“这个文件直接明确了电网是实施的责任主体。电网能够消纳就可以批,不能消纳就不能批。”山东航禹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丁文磊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文件的出台,可能将成为新能源发电的风口。”
煤电业的转型探索
本次漳泽电力的定增对象,包括同煤集团在内的不超过10名投资者。其中,同煤集团认购比例为20%-30%。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目前同煤集团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17%,为公司控股股东。
而早自2014年开始,漳泽电力在新能源领域便频频布局。2014年7月,漳泽电力投资1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山西漳泽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并决定收购山西浑源30MWp光伏项目、山西绛县富家山300MW风电等项目;2015年3月,漳泽电力又拟以5679.36万元的价格收购同煤集团电力能源有限公司风电分公司全部资产及负债,将织女泉风电一、二期2×49.5MW风电项目收入囊中。
同煤集团作为漳泽电力背后的大股东,对新能源项目的支持暗合煤炭行业的整体萧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同煤集团内部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2015年前三季度,同煤集团营收同比降低175.97亿元,降幅10.96%;利润总额同比降低23781万元,降幅68.1%。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会长王显政此前则表示,今年三季度以来,煤炭行业亏损面已高达80%以上。
除去行业的不景气外,2016年的新动向是,煤电企业将为新能源限电买单。根据《办法》中规定,电网将不直接承担对可再生能源的补偿责任,补偿责任由事实上受益的机组来承担。
“作为最高优先级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如果被电网调度安排限发,则本质上一定是有较低优先级别的机组多发了电量,所以必须由多发的机组进行补偿。”秦海岩就此直言,“在现实中,其实就是由火电机组进行补偿。”
“山西作为老煤炭基地,正面临能源转型。做新能源这块业务,是个不错的选择。”丁文磊向记者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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