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12年11月对中国输美光伏产品征收高额反倾销、反补贴关税之后,美国再次卷土重来。6月3日,美国商务部对中国输美光伏产品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做出反补贴初裁,初步认定中国出口美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获得幅度为18.56%至35.21%的超额政府补贴。刚刚走出低谷的中国光伏企业,又将面临征收在即的高额关税。
实际上,随着近年来欧美国家不断针对我国光伏产品滥用贸易救济措施,国内光伏企业一直在致力于开辟亚洲等其他新兴市场。我国对欧洲出口的光伏产品占总出口量比重已从70%下降到目前的不到30%,对美国出口占总出口量比重从之前的20%下降到目前的10%左右。
但这10%的市场份额却不容小觑。美国市场集中度相对较高,英利绿色能源、天合光能、晶科能源、昱辉阳光等国内龙头光伏企业出口美国市场的份额都不低,预计新一轮“双反”将对20亿至30亿美元的中国输美光伏产品产生影响。
此前,很多国内企业选择了将部分生产环节放在第三方国家或地区代工的方式来规避“双反”,但此次美国政府却史无前例地设计出“三选二”原则:即硅片、电池片、组件三个光伏产品的原产地,是依据其中任意两种产品的生产地区来认定的,简言之,只要有两个环节在中国生产的光伏产品都将被纳入“双反”范围。这一“狠招”让国内企业再无蹊径可寻。
由此带来的后果不言而喻。中美双方绝大部分业内人士都认为,两国光伏产业相互依存,中国光伏产品不仅没有损害美国产业的利益,而且还为美国上下游产业带来了巨大的商业利益和就业机会,“双反”必将对两国光伏产业都造成极大的损害。
而通过美国政府的一意孤行,以及印度、澳大利亚等国的光伏“双反”苗头,我们不难发现,在当今全球经济形势不稳定、不乐观的大背景下,贸易摩擦高发态势不仅难以避免,而且还将长期存在。
因此,对于处在国际贸易相对弱势地位的中国企业来说,应该更好地熟悉和适应国际贸易游戏规则,通过生产和销售的多元化布局来有效应对贸易壁垒,尽量减少损失。而从国家层面来看,也希望行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采取相应措施,尽快遏制住世界各国利用贸易壁垒围追堵截我国新兴产业发展这一严峻态势,保护我国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