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低速电动车,也叫电动微车。在山东和其他几个北方省市常常以“老年代步车”“旅游观光车”自居。它价格低廉,大多使用铅酸电池,没有牌照,不买保险,无需驾照,部分地方政府对其鼓励,国家却无相关政策法规来管理。它就像一个流浪的孩子,在政策夹缝中生存。
低速电动车领域存在两个非常现实的问题:第一是监管无力。电动微车没有牌照,驾驶员多为无驾照老年人,公安部交管部门无法可依,且难以处理;第二,电动微车市场需求非常大。低速微车已经融入部分老百姓的生活,充当买菜车,代步车,接孩子车等等,并未因为安全隐患等阻挡民众使用热情。
电动微车众多企业的前身是电动自行车生产者。而国内电动自行车异常惨烈的竞争,让无刷永磁电机、轮毂电机、铅酸电池等车用零件的成本已经相当低廉,这为这些自行车生产者提供了产业转型的契机。
凭借车用零件的成本优势,在山东、河北销售的低速纯电动车,售价集中在2万元至5万元,只是国内大型整车企业产品售价的零头。由于符合了中老年人、中低收入者、家庭主妇的出行要求,可以解决城乡结合部、三、四线城市出行难的现状,这个市场一直在井喷式发展。这个市场究竟有多大?根据有关统计,短短5年的发展,国内已上路的低速电动车累计数量超过100万辆。2013年山东省就销售了35万辆,估计2014的销量能达到50万辆。
巨大的市场需求量催生了产业的狂热。大批企业看到这个市场需求开始生产这种车型,其中有电动自行车制造商,农用机械制造商,特种装备厂等,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3年中,这个产业已经有高达150亿的资本投入。只是这些厂商并没有统一的工信部、技监局的行业标准,仅靠行业自律。几乎全部企业都没有乘用车生产资质,只有少数几个大企业有特种车辆生产资质。而有些像央视“315”晚会曝光的黑作坊也乘虚而入,两名工人一天时间用几把大锤就能造车。
地方政策被倒逼出台
虽然目前国家相关部委并没有明令禁止生产低速电动,也迟迟未有相关国家标准出台,但事实上,包括山东省在内的一些省市已经相继出台了地方法规,对电动车进行管理。
2009年8月,山东省出台了《山东省低速电动车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适用于在山东省境内从事低速电动车生产的企业及产品管理;对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备案管理,采用发布《山东省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备案目录》的方式进行。2011年,山东省又发布实施地方性行业自律性企业标准《低速电动汽车通用技术条件》。
2013年底前,山东淄博、聊城、济宁、潍坊昌乐、德州、德州陵县均发布了地方性小型电动汽车管理办法,明确了低速电动车的限行1级以下(含1级)公路行驶,号牌为绿底电动汽车号牌,以及需要的驾驶证为C2或C3及以上,以及规定了报废年限等。
另外,河北邢台、湖南娄底、湖北襄阳、河南洛阳、安徽阜阳、江苏省、广东省、浙江省也都陆续出台管理办法或产业发展规划。
但是,我们看到,低速电动车的发展现状依然混乱。2014年央视315晚会曝光短片《山东企业违规生产四轮代步车事故频出》,又将命运多舛的低速电动车推向舆论浪尖。
亟须产业规范
上述短片的画外音这样描述低速电动车:在很多地方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这样一种车,它们闯红灯,随意停放,有的逆向行驶,有的甚至速度还超过了汽车。一些老年人用它来接送孩子,还有的人干脆把它当成谋利工具,拉起了黑活儿。山东省德州市陵县一司机说,“我尽违章,尽闯红灯。”“红灯都闯,什么都不管。”山东省聊城市的另一司机同样说道。
据央视后续报道,所曝光的山东违规企业已经随后被工商部门查处并关闭。但是街上的这类小车却并未消失。
据北京媒体随后对北京市的调查显示,“老年代步车”依旧招摇过市,一些“老年代步车”销售商甚至表示曝光后销量不降反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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