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消息,根据工信部发布的数据,从2013年1月至2014年9月底,39个推广应用城市(群)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3.86万辆,其中2014年1-9月推广2.05万辆。
根据各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案申报情况,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分别于2013年11月、2014年1月发布了两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群)名单,共39个城市(群)88个城市列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群)。
按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群)申报计划,2013年至2015年39个推广应用城市(群)将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33.6万辆。截止到2014年9月,我国共推广新能源汽车38616辆,仅完成计划的11.5%。
示范城市(群)新能源汽车推广情况表
注:城市群包括城市
福建省: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平潭;
广东省:佛山、东莞、中山、珠海、惠州、江门、肇庆;
贵州省:贵阳、遵义、毕节、安顺、六盘水、黔东南州;
河北省:石家庄(含辛集)、唐山、邯郸、保定(含定州)、邢台、廊坊、衡水、沧州、
承德、张家口;
江苏省:南京、常州、苏州、南通、盐城、扬州;
江西省:南昌、九江、抚州、宜春、萍乡、上饶、赣州;
内蒙古:呼和浩特、包头;
云南省:昆明、丽江、玉溪、大理;
长株潭:长沙、株洲、湘潭;
浙江省:杭州、金华、绍兴、湖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