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的实质是:不要政府补贴的低速电动车,一方面民间在大量生产、销售、使用,另一方面是政府各部委步调不一致,不给“准生证”,不让“报户口”,这个尴尬的局面如何收场?
2014年1月马凯副总理在南方考察时表示:“积极开发面向广大消费者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在新能源汽车中,低速电动汽车是最为面向广大消费者的产品。2013年全国产销20万辆,供不应求。2014年在“3·15”特别节目打“假”之下,山东省汽车工业协会预测,山东省低速电动车销量有望达到20万辆,全国低速电动汽车销量可达30万-40万辆规模。
打假打掉劣质产品是应该的,如要想靠打假打掉低速电动车,则是不可能的。
2014年5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视察时指出:“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要加大研发力度,认真研究市场,用活用好政策,开发适应各种需求的产品,使之成为一个强劲的增长点。”
该怎样理解“认真研究市场,用活用好政策”?市场需要而没有被禁止的,就可以大干?同时,该怎样理解“开发适应各种需求的产品”?笔者认为,“各种需求”,既有大城市的需求,又有中小城市、广大城镇和农村的需求;既有高收入和白领的需求,又有中低收入和蓝领的需求;既有高速公路上行驶的需求,又有各等级公路和城镇街道上行驶的需求。而低速电动汽车正是各种需求中最广大人民群众最需求的车,是除了高速公路之外适应各种道路需求的车。
2014年已过去,各部委制定了积极开发面向广大消费者的新能源汽车产品的政策了吗?各部委认真研究了市场吗?认真制定了开发适应各种需求的产品的政策了吗?低速电动汽车的标准为何迟迟不出台?为什么外国的交通管理部门能够管理低速电动汽车上路行驶,而中国的交通管理部门不行?
只有回答了这些问题,才能解答低速电动车向何处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