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近日悄然下发了《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讨论稿)(以下简称《讨论稿》),并于10月29日召开座谈会研究调整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
《讨论稿》明确提出,在“十三五”期间,陆上风电、光伏发电的标杆上网电价将随着发展规模逐年下调,以实现《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提出的“到2020年风力发电与煤电上网电价相当、光伏发电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的目标。
“《讨论稿》明确了"十三五"新能源上网标杆电价的调整方案,稳定了投资者的预期,避免了以往由于突然调整上网标杆电价引发的"抢装"现象。”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对21世纪经济报道指出,建议在下调上网标杆电价的同时,应同步推进解决“弃光弃风”问题和保证可再生能源补贴发放及时到位等改革。
此外,21世纪经济报道获悉,“十三五”风电和光伏发电的发展规模已经初步确定,到2020年装机规模分别达到2.5亿千瓦和1.5亿千瓦。
具体调价方案
《讨论稿》提出了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的标杆上网电价调整方案。
其中,陆上风电的标杆上网电价调整为:一类资源区价格从现行的0.49元/千瓦时,逐年下调为0.47元/千瓦时、0.45元/千瓦时、0.43元/千瓦时、0.41元/千瓦时、0.38元/千瓦时。
二类资源区价格从现行的0.52元/千瓦时,逐年下调为0.49元/千瓦时、0.47元/千瓦时、0.45元/千瓦时、0.43元/千瓦时、0.40元/千瓦时。
三类资源区价格从现行的0.56元/千瓦时,逐年下调为0.54元/千瓦时、0.52元/千瓦时、0.50元/千瓦时、0.48元/千瓦时、0.45元/千瓦时。
四类资源区价格从现行的0.61元/千瓦时,逐年下调为0.59元/千瓦时、0.58元/千瓦时、0.57元/千瓦时、0.56元/千瓦时、0.52元/千瓦时。
“之所以没有调整海上风电上网标杆电价,是因为现行价格偏低,已经影响了投资者的热情。”秦海岩分析。
资料显示,2017年以前(不含2017年)投运的非招标的近海风电项目上网电价为0.85元/千瓦时,潮间带风电项目上网电价为0.75元/千瓦时。
同时,《讨论稿》提出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具体调整为:一类资源区价格从现行的0.9元/千瓦时,逐年下调为0.85元/千瓦时、0.82元/千瓦时、0.79元/千瓦时、0.76元/千瓦时和0.72元/千瓦时。
二类资源区价格从现行的0.95元/千瓦时,逐年下调为0.92元/千瓦时、0.89元/千瓦时、0.86元/千瓦时、0.83元/千瓦时和0.8元/千瓦时。
三类资源区从现价1元/千瓦时,逐年下调为0.98元/千瓦时、0.96元/千瓦时、0.94元/千瓦时、0.92元/千瓦时到0.9元/千瓦时。
“一类和二类资源区的光照条件好,从当前的技术水平和融资成本来看,现行标杆上网电价已具备了0.1-0.15元/千瓦时的下降空间,但由于现在这两类地区"弃光限电"比较严重,为了保护投资者热情,所以不可能一下子降太多,只能逐年下降。”发改委能源所研究员时璟丽对21世纪经济报道分析。
时璟丽认为,三类资源区基本上没有限电现象,所以其降价水平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技术进步水平的高低。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需上调
根据《讨论稿》,陆上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自投运起执行标杆上网电价或电价补贴标准,期限原则上为20年。今后经营期内出现运行成本大幅降低,相关新能源项目整体收益水平明显偏高的情况,国家发改委将研究适当降低上述标杆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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