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合肥市道路建设里程快速增长。在警力较少的情况下,合肥从智能交通入手,向科技要警力,增加协警参与交通管理,合肥市道路安全情况总体平稳可控,亡人事故下降。然而,三小车和农用车的监管亟待解决。在昨天的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人大代表宋美华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电动车未上牌安全令人担忧
电动自行车因价格便宜、方便快捷,使用成本低廉,近年来呈井喷式发展。
但是,由于源头监管不到位,一些生产和销售企业违反国家标准,擅自改变电动自行车的外观尺寸、功能设计、电池容量以及限速装置,导致大量的“超标准”电动车上路行驶。
这些“超标准”电动车体积大、速度快、制动差,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且不能依法登记上牌,虽然一定程度上方便了群众出行,但同时也已成为影响城市交通安全的一个“顽疾”。
据公安交管部门调查统计,合肥市电动自行车总量已经超过100万辆,其中登记上牌的约48万辆,未登记上牌的车辆超过52万辆,上牌率只有43.6%。2015年度全市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含非标准车)的交通事故1298起。
“生产流通领域缺乏有效监管,导致大量超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上路行驶。”宋美华介绍,根据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整车重量不大于40千克,电机功率不大于240W,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但是生产和销售企业为了迎合市场需求和消费者的喜好,大量生产和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而相关职能部门未能实施有效监管,导致电动自行车源头管理失控。
越查越多执法遇“尴尬”
据悉,我市有铜陵路安徽大市场、屯溪路电动自行车一条街等电动车集中销售场所,从业商户约200家,所经销的300余种电动自行车中,最高时速、整车质量、外形尺寸等安全参数大多超过国家标准,有的仍在销售本市已经明令禁止上路行驶的燃油助力车、电动三轮车和油电混合助力车。
根据《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安徽省对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名录管理制度,列入产品名录的电动自行车才能在公安交管部门登记上牌。
因此,大量超标电动自行车无法登记上牌,从2009年开始,电动自行车上牌率呈逐年大幅下降趋势,2014年全年只有2890辆,2015年只有1513辆登记上牌,给公安机关交通秩序管理和盗抢案件防范工作留下了隐患。
此外,公安交警部门面临执法尴尬。一方面,公安交警部门在道路上查禁,另一方面新的超标准车辆又源源不断流入市场,“越查越多、屡禁不止”,执法效果大打折扣。
人大代表呼吁立法为先源头治理
“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问题的综合治理,首要的也是最急迫的,必须从生产和销售的源头抓起,彻底切断超标准电动自行车流入市场和上路行驶的渠道,为严格落实登记上牌制度、规范通行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净化城市整体环境,创造必要的前提条件,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这也是其他先发城市的普遍做法。”宋美华建议。
宋美华建议,合肥市应该尽快制定实施《合肥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明确相关部门的法定职责。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明确的法律认可,明确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登记上牌的法律义务,非标准电动自行车(包括超标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燃油助力车、燃气助力车等)的法律定性及通行限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