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公告发布了关于前途汽车(苏州)有限公司年产5万辆新能源乘用车项目核准的批复。这意味着我国第三张电动乘用车生产资质由长城华冠获得。
资料显示,前途汽车(苏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是北京长城华冠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城华冠)的全资子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与此前的北汽新能源及长江汽车不同,长城华冠是第一家没有任何整车生产背景的企业,只是一家汽车设计公司。主要为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提供整套汽车设计开发解决方案,核心业务包括传统整车及纯电动汽车的开发设计等等。
根据公告,前途汽车(苏州)有限公司为本次项目主体建设单位,项目落户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总投资20.18亿元,年产纯电动乘用车5万辆。
此前,长城华冠董事长陆群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表示,其首款产品将是前途K50车型。此外,随着长城华冠未来产能、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其旗下第二款和第三款车型也将在2017年起陆续推出。此外,长城华冠预计2018年或2019年将成为一个年销量达到十几万辆级的电动车生产企业。
根据长城华冠公布的2016年上半年报告显示,截止2016年6月30日,截止2016年6月30日,长城华冠资产总计为4.18亿元。2上半年营业收入为2039.1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滑23.13%;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11.6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87.06万元,本期亏损程度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由于长城华冠纯电动汽车生产制造业务方向正处于前期准备阶段,本期费用大幅增加所致。
▼以下是发改委批复原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前途汽车(苏州)有限公司年产5万辆新能源乘用车项目核准的批复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转报(由前途汽车(苏州)有限公司实施的)北京长城华冠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万辆新能源乘用车项目核准的请示》(苏发改工业发[2016]61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支持社会资本和具有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发展,按照《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同意前途汽车(苏州)有限公司年产5万辆新能源乘用车项目。
项目单位为前途汽车(苏州)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苏州科技城。
三、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5万辆纯电动乘用车。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模压(RTM)车间、焊装车间、涂装车间、总装车间、可充电能源系统(RESS)车间,试制研发中心、公用动力及办公设施,新增各类生产、研发、检测设备。
四、项目总投资20181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41155万元,建设期利息233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8328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103006万元,申请银行贷款98809万元。
五、项目单位须严格落实节能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评估报告,改进和加强节能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六、项目实施过程中,在满足生产要求的前提下,建议使用国产设备,以降低建设和运行成本,设备采购要按照国家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国土资源部关于北京长城华冠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万辆新能源乘用车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国土资预审字[2016]58号)、《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前途汽车(苏州)有限公司年产5万辆新能源乘用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环审[2016]4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北京长城华冠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万辆新能源乘用车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发改办环资[2016]68号)。
八、项目开工建设时,项目单位要按照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落实项目自筹资金,同时样车动力电池要通过最新国家标准测试。前途汽车(苏州)有限公司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不能生产任何以内燃机为驱动动力的汽车产品。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须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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