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0日,沃尔沃汽车集团宣布,将与吉利控股集团建立一个合资技术公司,该合资公司将共享汽车技术,并将携手开发电动汽车技术。
根据今天签署的谅解备忘录,沃尔沃汽车集团、吉利汽车和领克汽车通过新成立的合资公司,采用相互授权的方式,将实现整车架构技术、动力总成等领域的技术共享以及零部件的联合采购。沃尔沃汽车、吉利汽车和领克汽车同属于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据悉,新成立的合资公司总部将设在中国,并在瑞典哥德堡成立子公司。沃尔沃汽车和浙江吉利控股集团将各自拥有该合资公司50%的股份。
根据许可协议,共享技术涉及到的知识产权仍属于开发方,但沃尔沃汽车、吉利汽车、领克汽车都有权使用这些技术。根据成本分摊协议,未来各方可实现模块化平台及其他技术的共同开发和共享。并且主导开发的公司方将持有这些技术的知识产权,同时其他集团子公司亦有权使用这些技术。
这次合作也涵盖未来电动汽车零部件的开发,比如蓄电池、电动机、电池充电系统等,这也必将增进集团子公司间的协同合作。此前,沃尔沃汽车和吉利已经在CMA模块架构实现了技术共享。领克汽车以及沃尔沃汽车即将发布的40系列车型都出自这一平台。此外,沃尔沃汽车也宣布将入股领克汽车,届时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沃尔沃汽车和吉利汽车将共同拥有领克汽车的股份。(本文源自汽车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