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下午,三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三亚市“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到2020年底,三亚市价将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6000辆,建设充电桩5600个,建成充电站或者汽电合用站10座。2018年起,三亚的公共机构每年新增或更换的车辆,除特殊情况外,应100%选用新能源汽车。
根据该方案要求,三亚将在公交车中继续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并鼓励使用纯电动公交车,2016至2018年新增和更换的公交车中的新能源公交车的比例达到80%,2019年至2020年达到90%;每年更新和新增的出租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还对公务车应用新能源汽车做了要求:2016年至2017年,三亚公共机构每年新增或更换的车辆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应不低于75%;2018年起,公共机构每年新增或更换的车辆,除特殊情况外,应100%选用新能源汽车。方案还特别鼓励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公共机构单位干部职工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
此外,邮政快递车、园林环卫车、机场用车、物流用车每年更新和新增的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应不低于50%;景区旅游用车不低于75%;汽车租赁单位新增和更换的车辆要100%采用新能源汽车,鼓励使用纯电动汽车;同时,政府将通过大力宣传、政府补贴、新能源汽车体验等办法,让广大市民了解新能源汽车,积极购买使用。政府对新能源汽车采购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车辆出场指导价的60%。
南海网记者还从会议上获悉,未来五年,三亚将加快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三亚市“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明确,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用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检核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20%。
方案提出,根据《三亚市城镇燃气专项规划(2013—2020)》中规划的新建汽车加气站,50%要转为充电站或汽电合用站。到2020年底,在三亚中心城区建成充电站或者汽电合用站4座,海棠湾片区2座,亚龙湾片区1座,红塘湾及天涯片区1座,崖州片区1座,育才片区1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