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经湖北省政府同意,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挂牌督办23家环境违法企业。
此次挂牌督办的23家企业中包括7家污水处理厂、环保部华南督查中心重点督办企业1家(武汉青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存在卫生防护距离不足、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还包括2013年省环保专项行动中期执法检查发现存在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15家。
整改期内,省环保厅将不定期对各地挂牌督办企业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并暂缓受理相关企业除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项目以外的新、改、扩建项目环评报批文件以及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请。同时,将相关企业的环境违法信息通报金融监管机构,实施限贷措施。
对不能按期完成挂牌督办任务,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或不作为的,追究有关政府和部门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或不积极配合环境问题整改,继续进行违法排污的企业主要负责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3家督办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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