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万向不会go crazy,价格过高不做。”针对万向和李泽楷竞购美国电动车制造商菲斯克(Fisker)一案,一位接近此交易的消息人士向记者指出。过去一个月,债台高筑、毁誉参半的电动车制造公司菲斯克,引来中国两个不同领域巨头的激烈争夺。
“小超人”李泽楷不会料到,一场十拿九稳的收购案,竟“惹”来了一个难缠的对手:万向,这个纵横美国市场多年、长期斡旋在政商之间的中国最大零部件供应商,正想借助Fisker,来圆造车之梦。
最后一刻的对手
去年10月,美国能源部以2,500万美元的价格,将其为菲斯克所提供的1.68亿美元担保贷款,出售给李泽楷旗下混合动力技术控股公司(Hybrid Tech Holdings LLC,下称混合动力)。此举招致了不少争议,能源部仅拿回当初1.92亿注资中的5,300万美元,纳税人损失高达1.39亿美元。
此后,李泽楷试图以“债权竞购”的方式,即以免除部分担保贷款而非现金支付的方式收购剩余资产,意味着其他竞购者如果加入这场战役,必须偿还菲斯克所有债务。而且,非担保债权人也将面临血本无归的风险。
12月31日,菲斯克的债权人委员会要求法院停止将公司出售给混合动力,改为公开拍卖,并力荐万向集团。万向联手由前通用副董事长鲍勃·卢茨(Bob Lutz)领导的美国跑车制造商VL (VL Automotive)杀入竞购,第一次报价为2,572万美元。在提案中,万向提及了卡玛(Karma)车型的重启计划。
上周五,美国破产案法官Kevin Gross宣布,驳回将菲斯克出售给混合动力的提议,同意公开竞标,并就李泽楷的债权竞购计划设置了2,500万美元的上限,即混合动力持有的1.68亿美元债权中,最多只能以2,500万美元参与资产竞拍。这无疑给万向竞购菲斯克铺平了道路。万向也顺势加价1,000万美元现金,将竞购价提高至了3,750万美元。
被激怒的小超人立即加码。三日后,竞标价抬高至5,500万美元,其中3,000万美元为现金。
各自的筹码
这并不是一场资本运作。混合动力并没有在提案里提及复兴卡玛的计划。卡玛是菲斯克公司唯一上市的一款电动车车型,目前已有2000多个客户。这些用户需要稳固和售后服务。上述消息人士告诉记者,菲斯克的债权人委员会包括下游的零部件供应商和经销商。零部件商亟需一个重启计划,他们积压的库存才能从废铁变黄金。“李泽楷没有如何复产卡玛的计划,这也造成了债券委员会的不满,并认定李泽楷只是资本炒作。”
非担保债权人持有菲斯克约2.5亿美元债务。若按照混合动力的“债权竞购”方案,这些钱几乎都打了水漂。“但在万向的提议中,他们至少能获得50%的赔偿。”债务委员会的代表律师William Baldiga表示。
在提交给法院的文件中,万向表示将恢复菲斯克在芬兰代工厂的生产计划,并最终将生产线迁回位于密歇根的前通用工厂。
作为零部件供应商,万向有其最大的筹码——A123电池。这是菲斯克唯一的锂电池供应商。这家曾经获得奥巴马政府背书,能源部2.5亿美元贷款支持,以及华尔街资本趋之若鹜的初创明星企业,却被疯狂的扩张速度和高额的负债所压垮,最终为万向公司所收购。
和如日中天的特斯拉不同,菲斯克是一家轻资产公司,缺乏电池、电机等核心技术,严重依赖供应链。延迟上市、以及上市后因为电池缺陷等问题而多次召回,都给这家年轻企业的现金流带去沉重压力。A123的破产对菲斯克而言则是致命一击。“现在卡玛这个车要重新启动,离开万向做不来。没有万向,卡玛连停车场也开不出去。”
该消息人士透露,万向在该交易上很有弹性,没有一定要赢。“每个人都有贡献和强项,混合动力应该联合万向发挥各自所长。”
联合假马竞标
此前的听证会上,菲斯克律师一口咬定:A123被万向收购后中断供货是造成菲斯克破产的直接原因。债券委员会的代表律师则反驳称,菲斯克在A123破产之前,就早已停产。
剑拔弩张的气氛,难掩一个不争的事实,即菲斯克从2012年7月停产以来,能撑到现在,都离不开李泽楷的持续输血。从这个角度而言,李泽楷掌握了菲斯克的实权。
但在1月10日的听证会上,菲斯克的律师却一改口径,极力拉拢万向。这无疑是在给未来铺路。菲斯克既不愿意得罪李泽楷,也不愿意放弃万向。万向有两大优势,一是持有菲斯克20%的股份,这对债权人有好处;二是卡玛的生产计划和方案。
就算最后李泽楷拿下菲斯克,他还需要解决复产问题。在前不久的底特律车展上,基于卡玛电动车原型、加装V8发动机的敞篷版VL Destino亮相。据悉,该款车50%的零部件源自于卡玛电动车。“万向和VL一起做这辆车最现实。”上述消息人士表示。
目前万向出价为3,572万美元,低于李泽楷的总体报价。不过双方将做联合“假马”(“假马”,Stalking horse,即破产方选定的收购方。“假马”的收购报价,即收购破产方所需的最低价格。其他潜在竞争者如想收购破产方,则出价不能低于此线),最早将于2月4日的拍卖会上提出最终报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