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最近对电子烟做出了两个监管决定,美国也将在未来几个月内做出更严格的规定,这一切意味着2014年将是电子烟行业决定性的一年。因为电子烟的政治、社会气候已经初步形成,大烟草公司表现得非常活跃,快速增加了它们在这个新兴行业中的份额。
2013年12月,纽约市通过了禁止在餐馆、酒吧和俱乐部使用电子烟的法案,使电子烟使用规定与常规卷烟的限制规定完全相同。历史已经证明,纽约市领导的控烟立法方式,其他城市也会效仿。2003年,纽约市立法禁止在工作场所内吸烟后,很快全美国都采用了相同的禁令。
一个可能更具影响力的举措是,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提出了一项新规则,这个规则将对“其他类别的烟草制品”做出限制。该提议将在2014年初公开征求意见,但外界普遍认为,该提议旨在将电子烟的销售和广告纳入类似烟草产品的监管之下。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目前只将电子烟规定为药物或医疗辅助设备,电子烟可以自由进行广告宣传,而不管它们是否提供尼古丁剂量。
在2013年的最后几周内,欧盟通过了有关电子烟的首个立法。该立法将在2014年被欧盟部长和全议会议正式批准。期间,一位欧洲议会议员形容该立法是“前所未有的游说结果”,尽管面临强烈的反对,欧盟委员会仍裁定大多数的电子烟(尼古丁含量低于20mg/ml)将作为消费品销售。这就避免了电子烟被归类为往往要接受更严格限制的医药产品。
游说者为了将电子烟归类为医药业之外的产品进行了漫长而艰难的游说。雷·斯多瑞是烟草蒸汽电子烟协会(TVECA)的首席执行官,该协会是与欧盟以及美国立法者长期打交道的主要游说组织之一。2014年2月,雷将出席由《亚洲烟草》杂志出版商十月多媒体在巴厘岛举办的ProtobEx和Inter-tabac亚洲联合展览会,届时雷将深入表述他的观点。
在欧盟投票表决前,雷对《亚洲烟草》说:“我们坚持我们的信念,即电子烟不是一种提供药品的装置。即使电子烟没有健康危害史,电子烟也应当被作为传统烟草产品的替代品销售,并按照烟草产品进行征税。”
欧盟还通过了允许可再填充电子烟的授权,乍看之下,这好像是电子烟业的胜利。但这个决议有一个重要的前提。如果有3个或更多的成员国基于健康理由开始进一步限制可再填充电子烟时,欧盟委员会可以将这些禁令延伸到全部28个贸易成员国中。
很多人对这些新裁决提出警告,声称目前将引发一场争论,以显示基于健康和安全性考虑,禁止可再填充电子烟是不公平的。
欧洲议会中的英国保守党领袖马丁·卡拉南说:“这是一个反常的决定,这将把更多的人推向更有害的卷烟。可再填充电子烟几乎肯定会被禁止,只有剂量最低的产品将全面上市。许多一开始使用剂量大的电子烟烟民不得不减少其剂量,这个过程对于他们来说非常困难,因此这将促使他们选择传统烟草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