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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电池前总经理内幕交易获利1837万 被判刑7年

来源: | 作者:admin | 分类:资本 | 时间:2016-09-24 | 浏览:7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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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备受关注的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电池”)原总经理冯大明涉嫌内幕交易罪昨日在深宣判。记者获悉,冯大明涉嫌内幕交易罪罪名成立,获刑7年,其女友谢晖则被

备受关注的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电池”)原总经理冯大明涉嫌内幕交易罪昨日在深宣判。记者获悉,冯大明涉嫌内幕交易罪罪名成立,获刑7年,其女友谢晖则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记者了解到,冯大明出生于1967年,清华大学本科毕业,为德赛电池原董事总经理。2012年5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监控发现的线索,中国证监会对冯大明等人涉嫌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德赛电池”股票行为立案稽查。经中国证监会查实,冯大明及谢晖、王文芳、徐双全等人相关行为涉嫌犯罪。2012年7月,中国证监会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随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今年7月,该案被告冯大明、谢晖在深圳市中院出庭受审。公诉机关称,德赛电池为深交所的主板上市公司,冯大明于2011年德赛电池一季报披露后,着手筹备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即由德赛电池定向发行股份,购买管理团队持有的德赛电池下属三家主要子公司25%股权。

经中国证监会认定,德赛电池公司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属于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的敏感期为2011年11月8日至2012年2月20日。冯大明作为德赛电池总经理及资产重组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为该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冯大明分别指使李某玉(另案处理)、谢晖以及刘某、张某昌之名开立了证券账户交由其掌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以后进先出法计算,刘某、张某昌、李某玉、车某俐等4个账户在敏感期内交易德赛电池股票最终实际盈利3万元至939万余元,4个账户总计获利1837万余元。

昨日,该案在市中院宣判。本案另外两名被告,原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企业客户部总经理王文芳及原杭州胜辉纺织品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长徐双全已于今年3月在上海一中院出庭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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