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14年以来,我市在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上做出一系列大动作:年初,市政府常务会议确定发展新能源汽车为我市工作重点之一;2月,兰州供电公司在市区进行充电站选址;3月9日,兰州市与神华集团签订推动新能源公交和出租推广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那么,新能源汽车在我市的推广应用已经发展到了一个什么程度?近日,记者从市科技局了解到,到明年5000辆新能源汽车将在我市投入使用,新能源汽车与市民的生活已经渐行渐近。
A 推广应用城市我市已成为首批新能源汽车
兰州市科技局主管新能源汽车应用的高新处处长冯攀告诉记者,去年国家审核通过了第一批28个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或区域,兰州市凭借自身优厚的条件有幸成为其中之一。“其实甘肃省当时一共有6个城市申报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但是只有兰州通过了。这说明兰州在发展新能源汽车方面还是受到了国家相关部门的肯定。”冯攀说。
其实,在此之前为了示范推广新能源汽车,国家曾在2009年初推出一项名为“十城千辆”的项目:通过提供财政补贴,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每年发展10个城市,每个城市推出1000辆新能源汽车开展示范运行,涉及这些大中城市的公交、出租、公务、市政、邮政等领域,力争使全国新能源汽车的运营规模到2012年占到汽车市场份额的10%。入选该项目的城市被称为“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我市当时就积极参加了该项目,但是因为一些细节上的原因,并没有进入到这个计划中。但是我是一直在努力完善各方面的条件,争取能成为“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之后几年,由于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种种问题,到了2012年,国家决定对项目进行优化,删除了7个实施项目不利的城市,同时把“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改名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随后,经过1年的申报和审核工作,2013年新增10个包括兰州在内的城市成为第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
B 未来公共交通首选新能源汽车
那么,新能源汽车目前在我市的发展情况如何呢?冯攀告诉记者:“我市的各级部门都非常重视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交通局、市国土局、市公安局、兰州公交公司多部门联动,并制定了《兰州市关于进一步推进电动汽车示范工作的暂行规定》和《兰州市推广应用电动汽车方案》,明确了新能源汽车在我市的发展前景。”
记者从这两个方案中看到,在2014和2015两年中,我市将重点加大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公交、出租车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严格按照国家财政对示范城市充电设施按照其建设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财政奖励,同时还将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充电等配套设施建设和运营。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购买或更新公务用车,原则上采购电动汽车;市政、环卫、公安交警等用车,优先采购电动汽车;从成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当年起至2015年新增的出租车,原则上采购电动汽车。鼓励私人购买电动汽车,市财政给予补助。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我市在2015年年底以前需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不低于5000辆,具体方案为2014年我市将推广至少2000辆新能源汽车的使用,2015年则提高为至少3000辆。“因为3月9日我市与神华集团签订了一系列的合作协议,因此我们之前制定的汽车数量可能会有变化,这5000辆是最低数字保证。”冯攀说。
据了解,这5000辆新能源汽车,基本上分布在公交车和出租车行业中。而且规定我市今明两年将建立起数家全部由新能源汽车组成的出租车公司。
C 相关配套设施开始建设
到2015年年底5000辆新能源汽车就要投入使用服务市民,那么相关的配套设施的建设情况又是怎么样呢?记者从市交通局和兰州供电公司了解到,这些工作都已经开始有条不紊地开展起来。
我市发展的新能源汽车以电力为主,那么汽车充电站的建设就成了关键的问题。其实,早在2010年首座电动汽车充电站——兰州段家滩电动汽车充电站就已经竣工,建成充电桩16个,可供6辆电动汽车同时充电。
今年2月21日,兰州市电动汽车充电站选址工作也正式启动。兰州供电局对全市繁华商业区的停车场进行了3天的摸底,为安装充电桩采集第一手数据。同时,兰州供电公司与市国土资源局、市土地规划局进行了接触,对可进行改造的用地进行实地现场勘察测量,为电动出租车及充电桩选址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