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203号文核准,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8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4年3月6日9:00~15:00,发行人和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联合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最终确定2013年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7.50%。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14年3月7日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公开发行,本期债券网上发行代码为“751987 ”、简称“13杉杉债”;将于2014年3月7日~2014年3月11日面向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式请参见2014年3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上的《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3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特此公告。
发行人: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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