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13日电(记者 闫祥岭)北京市工商局近日对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器进行质量监测,结果显示部分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电动自行车车用铅酸电池不合格项目为:-15℃低温容量不合格、2小时率容量不合格,存在虚标容量、夸大蓄电池的工作效率、误导消费者问题。电动自行车充电器不合格项目为:标志和说明,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其中,捷安特(天津)有限公司监制、南京特能电子有限公司制造的一款锂电车专用充电器相关产品,在本次监测中存在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问题。泉州市洛江雅志新能源有限公司声称产品被假冒。工商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监测中销售不合格假冒商品的经销单位进行处理。
北京市工商局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监测中销售不合格商品的3户经营主体立案调查处理,案件正在办理中。此外,工商部门已在网上对相关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商标、型号等内容进行了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