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4月11日讯(记者 晴沧)昨日,北京市工商局公布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用电池、充电器质量监测报告。其中不乏大牌企业产品出现不合格情况。其中由捷安特天津有限公司(下称“捷安特”)及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江苏新日”)监制的锂电车专用充电器和数码脉冲充电器被查出不合格。
北京市工商局指出,本次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主动采取召回、下架、退市等措施。目前有3家经营主体已被立案调查处理。
公告信息显示,由南京特能电子有限公司生产、捷安特监制的规格为“DZL371001”,生产日期为2013年9月的锂电车专用充电器被检出产品标志和说明不合格;而由河南三丽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江苏新日监制的规格为“XRQC-4812”,生产日期为2013年7月的数码脉冲充电器也被检出标志和说明不合格。
北京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电动自行车标志和说明,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合格会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虽然此次问题产品并未由捷安特和江苏新日直接生产制造,但是相关人士表示,监制责任和义务应该和厂家是一样的,但实际中很多监制公司都不免推脱责任给生产商。
事实上这也并非捷安特首次上榜。就在去年8月份,北京市工商局公布7种不合格自行车名单时,捷安特生产的一款问题自行车被测出链罩不合格而受到退出北京市场的处罚。
捷安特是台湾巨大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知名品牌自行车生产制造商,产品涵盖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及山地车等系列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