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斯特光伏”)再次冲刺IPO。5月初,福斯特出现在新披露IPO名单,拟公开发行不超过1亿股。
福斯特光伏主要从事生产EVA胶膜,为光伏组件的关键封装材料。该公司招股说明书材料表明,福斯特光伏为国内EVA胶膜龙头企业,2013年产能为1.9亿平方米。但福斯特光伏目前面临股权过于集中,以及产品结构单一等诸多问题,使其上市前景可能并不是很乐观。
一股独大暗藏隐忧
实际控制人持有超过九成股份,福斯特光伏股权过于集中,这对公司治理极为不利。
表面的股权分散,其实难掩高度集中的尴尬事实。据招股书披露,福斯特光伏目前的股权结构为临安福斯特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66.17%的股份,林建华和临安同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只有25%和8.83%的股份。但实际上临安福斯特投资有限公司为林建华和张虹所控制,各占75%和25%的股份。林、张二人为夫妻关系,也就意味着林建华直接或间接控制该公司91.17%的股份。
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0000万股计算,则发行后林建华、张虹夫妇将合计至少持有公司70.54%的股份。这种“一股独大”局面会导致未来在公司治理方面产生一定风险。同时,林建华担任然福斯特光伏的董事长,可能通过行使表决权,对该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等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导致公司的决策权过于集中。
据媒体报道称,A股上市公司管理层因利益问题出现纠纷已屡见不鲜,在面临一个新的发展机遇的同时,在募集资金巨大、企业资产急剧膨胀的新环境,也会出现一个利益重新分割的问题。福斯特光伏在未来经营中如果缺乏观念上和手段上的转变,加上透明度不够,如果决策出现失误带来的将不仅仅是企业自身的损失,而是对投资者利益的侵害。
募资扩产并非上策
福斯特光伏的营收主要来自EVA胶膜,而募投项目也主要扩大EVA胶膜生产规模,结构单一的主营产品,能否应对市场变化风险,尚不得而知。
招股书披露,福斯特光伏2011、2012和2013年度EVA胶膜销售金额分别达到239970.83万元、211109.73万元和179454.72万元,分别占当年营收总额的97.67%、97.00%和93.54%,高度依赖EVA胶膜这种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