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矿业总公司”)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支持上市公司对旗下锂业务进行全面战略整合,促进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锂资源的开发利用,矿业总公司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向从事锂资源开采业务或基础锂盐产品(指碳酸锂、氢氧化锂、氯化锂等锂化合物)、锂金属加工、锂电池正级材料(指磷酸铁锂、钴酸锂、锰酸锂、三元材料等锂电池正级材料)生产及销售业务的中国境内上市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西藏扎布耶的2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并于2014年7月11日通过西南联交所就本次公开挂牌转让标的股权事宜发布公开挂牌转让公告。
据悉,本次公开挂牌转让标的股权的挂牌底价以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川华衡评报〔2014〕89号”《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转让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项目评估报告》确认并经西藏国资委备案的评估值为基础确定为31000万元,标的股权的最终交易价格根据西南联交所的交易规则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