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情介绍:
2012年4月9日,磷酸铁锂专利无效行政案一审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一中院)开庭。加拿大魁北克水电公司、巴黎CNRS公司、蒙特利尔联合公司等3家宣称拥有磷酸铁锂电池相关专利的企业,起诉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下称专利复审委)关于其磷酸铁锂电池专利无效的裁定无效,同时将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列为第三人。
2003年3月,加拿大魁北克水电公司等专利权利人的磷酸铁锂专利以申请号为PCT/CA2001/001349的国际申请为基础进入中国,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并于2008年9月获得授权。2010年8月,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向专利复审委提出专利无效请求。2011年5月28日,专利复审委做出无效决定。随后,加拿大魁北克水电公司等向北京一中院提起诉讼。
点评:
该案在业界引起极大的关注。目前,中国磷酸铁锂电池年产量在万吨左右,未来5年之内仍然以每年30%至50%的增长规模在发展。如果外方胜诉,中国电池生产企业每年要支付几千万美元的专利使用费。专利复审委作出的该判决结果对中国磷酸铁锂电池产业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有助于产业规模化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