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电池杂志-中国电池网8月19日讯(梁小婧 北京报道)19日,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公司利用工业烟气回收的硫酸和利用废旧蓄电池回收的铅金属均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税收优惠,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产品增值税退税款7628615.43元。
公告称,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将上述政府补助资金计入营业外收入,确认为当期损益。
资料显示,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是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的一家子公司,成立于2000年,是全国最大的电解铅和白银生产企业。2002年7月,“G金铅”股票(代码:600531)在上海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主要从事电解铅、白银、黄金等有色金属及贵金属产品的冶炼及进出口贸易。主要产品的生产能力为:铅40万吨、黄金5000公斤、白银1000吨、硫酸24万吨、粗铜4000吨,是亚洲最大的电解铅生产企业和全国最大的白银生产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