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汽协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国内新能源汽车生产2.07万辆,销售2.0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3倍和2.2倍。上半年同期汽车总销量为1168万辆,新能源车占比不过千分之二,保有量更是不成规模。
为进一步推广新能源车,上半年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利好新能源车政策,主要包括:《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近期各省市也不甘落后,纷纷出台相应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上海:
5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发布《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该办法显示,对纯电动乘用车的补贴额度为4万元/辆,对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的补贴额度为3万元/辆,补贴力度和旧办法一致。而对于燃料电池汽车,新办法规定,燃料电池乘用车和商用车的补贴标准则分别高达20万元/辆和50万元/辆。对直接或组织员工一次性购买新能源汽车超过10辆的法人单位,上海市再给予2000元/辆的财政补助。对汽车生产厂商,每回收一套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上海市给予1000元补助,这较旧办法的300元有大幅度提高。此外,新能源汽车的免费牌照政策也得以延续。
武汉:
5月,武汉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了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的若干政策,优惠政策将持续执行至2016年6月30日。凡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将获得一系列优惠。除按国家补贴标准的1:1给予地方配套补贴(两级补助总额不超过车辆售价60%)外,新能源汽车上路可免交路桥隧费;在指定公共充电区充电免费;新能源汽车在市内行驶不受尾号限制;对从事配送的新能源物流车,则可凭通行证在三环线内按核定线路通行;专门从事新能源汽车运营或租赁服务的企业,对其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按市本级地方留成部分等额标准给予全额补贴。
安徽:
5月,安徽省发布消息,省政府常务会将审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审议通过后,安徽省财政将对私人购买新能源乘用汽车每台给予补贴1万元,对购买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每台给予25-50万补贴。
海口:
6月,海口市政府宣布,2013年-2015年海口全市计划推广新能源汽车5000辆,推广范围为在海口市注册登记的党政机关、企业、事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以及海口市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当地消费者,按新能源汽车获得中央补贴资金的60%给予地方财政补贴,省、市财政各补贴30%。
深圳:
深圳是国内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先锋,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最早在2010年出台,在优惠力度方面与国家补贴保持一致,至今已经在深圳市城管推广了超过5000辆新能源汽车,数量在全国也居于前列。2014年6月,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圳将继续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财政补贴不退坡,继续按照国家标准1:1配套补贴,3年不变。到2015年,深圳市计划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5000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