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15年,各地推广新能源汽车的速度不断加快。日前,在“北京蓝 我先行”电动汽车进社区系列活动启动仪式上,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高朋表示:“北京将征收充电服务费,目前正在对服务费收取标准进行研究。”
一位接近北京新能源汽车行业协会的相关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证实了这一消息。但他表示:”这一收费方式的方案一直在商讨之中,何时正式出台还不得而知。”
国家“863计划”电动汽车重大科技专项特聘专家王秉刚表示,“多个地区制定这一标准,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吸引社会资本快速加入充电桩建设的行列之中。这是加速充电桩建设、破除阻碍新能源车发展瓶颈的重要途径。”
在一系列标准的带动下,包括上海赛特康集团、大通客运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在内的多个社会资本已经进入充电桩建设领域。上海赛特康集团董事长庞雷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公司的盈利模式来看,收取充电服务费是回收成本的重要来源。”
也有分析认为,收取充电服务费不应该成为社会资本盈利的重要途径,实现长期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加速盈利模式创新。
充电服务费引导社会资本进入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北京并不是国内第一个公布充电服务费标准的地区。在2014年5月国家电网公布将引入社会投资参与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政策之后,去年下半年包括江苏南京、河北、上海、广东佛山、江西等地均公布了充电服务费收取标准。
王秉刚认为:“各地政府制定充电服务费的目的主要包括两点,一是规范充电桩建设行业的发展,二是吸引社会资本加速进入充电桩建设领域。”
有报告显示,目前我国基本形成由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两大电网公司主导的充电桩市场格局,然而这一充电站建设模式已经不能满足需求。以北京市为例,2014年该市共建成公共领域充电桩近1500个,98个充电桩群,私人充电桩已建、在建数量超过2000个。但是,一位在北京顺义区运营电动出租车的司机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目前在路上我们依然很难找到充电桩,每天两次充电依然要回公司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