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西方发达国家在经济快速发展阶段都出现过雾霾遮日的现象。中国经历的这一阶段与经济体制转轨阶段高度重合。不合理的体制是经济粗放发展、能源粗放利用的重要原因。为了消除大气雾霾,必须先解决能源体制的雾霾。
煤炭清洁利用不够
煤炭占我国一次能源消费的66%,为减少雾霾成因,应当将分散燃烧的煤炭尽可能改为集中燃烧,提高煤炭发电的比重,特别是应当大力发展大容量、高参数的燃煤火电机组。由于体制原因,这些措施在落实中并不顺利。
发电用煤约占煤炭消费的50%。燃煤电厂的煤耗差别很大,最大的机组每千瓦时煤耗可以低于300克,而小火电机组有的要达到400多克。大机组的污染处理能力优于小机组,甚至可以达到近零排放。如果让大机组多发电,小机组少发电或者不发电,等于减少了污染排放。
但事实上,百万千瓦机组与小火电机组相比发电时间相差不多。这主要是由于各地政府经济运行主管部门要向每一台机组下达发量电计划,平均分配发电时间,电网按计划进行调度。计划内的电量按国家定价上网,计划外的电量要低于国家定价上网。这使得高效节能机组的发电能力得不到充分发挥。
钢铁、水泥、化工用煤约占煤炭消费的30%。大型重化工企业在污染处理能力和效率方面明显优于小企业,但小钢铁、小水泥、小化工在各地屡禁不止。之所以出现这种局面,主要是重化工项目审批权高度集中于有关部门,大型项目往往多年得不到批准。重化工属资本密集型产业,拿不到国家的批件,银行不给贷款,土地部门不给批地,而市场对这些产品需求旺盛,于是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小企业遍地开花。
可再生能源推广困难
风能、太阳能、水能发电是世界公认的清洁能源,多用这些可再生能源等于少用煤炭。但是近年来,弃风、弃光、弃水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地方风能、太阳能发电并网难长期得不到解决。
与之相关的体制问题,一是项目审批制度。风能、太阳能发电项目按装机规模分级审批,5万千瓦以上由国家能源局批,5万千瓦以下由地方政府批。各地为了多上项目,出现了大量4.99万千瓦的小项目。
尽管电源审批权下放了,但电网规划和审批权却没有相应下放。在分散审批的情况下,国家无法统一规划送出工程,大量风电、光伏项目难以并网。
二是电力体制。东部地区电价高于中西部,同样的光伏发电补贴,东部地区要高于西部。因此应当在东部大量推广小规模分布式的太阳能电站,替代燃煤发电,如屋顶光伏发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