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国标委发布GB/T31467.3-2015《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第3部分:安全性要求与测试方法》第1号修改单,将原标准中“7.1振动”项、“7.6挤压”项做修改。并通知,该修改内容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
公告原文如下:
GB/T31467.3-2015《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第3部分:安全性要求与测试方法》第1号修改单
本修改单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6月日批准,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
一、“7.1振动”
删除原标准7.1.1至7.1.3的全部内容,替代为下面7.1.1至7.1.2的内容:
7.1.1蓄电池包或系统的振动试验
参考测试对象车辆安装位置和GB/T2423.43的要求,将测试对象安装在振动台上。蓄电池包或系统应进行15min正弦波振动,振动频率从7Hz增加至50Hz再回至7Hz。此循环应按照制造商规定的蓄电池包或系统安装位置的垂直方向在3h中重复12次。
振动频率和加速度的关系如表2:
表2频率和加速度
国标委发布动力电池国标相关公告,蓄电池包或系统的振动/挤压试验做修改
应制造商要求,可使用更高的频率和加速度。
应制造商要求,制造商确定的振动试验方案经技术服务机构批准可以作为表2中频率-加速度的替代方案。这种情况下获得的蓄电池包或系统试验认证仅适用于特殊车型。
在振动后,蓄电池包或系统按照GB/T31467.1-2015中第6.2节或GB/T31467.2-2015中第6.2节规定的方法,运行1个标准循环,应制造商要求,可调整循环中的充、放电电流。
试验结束后应在试验的环境温度条件下观察1h。
7.1.2要求
7.1.2.1测试过程中,蓄电池包或系统的最小监控单元无电压锐变(电压差的绝对值不大于0.15V),蓄电池包或系统保持连接可靠、结构完好,蓄电池包或系统无泄漏、外壳破裂、着火或爆炸等现象。试验后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100Ω/V。
7.1.2.2测试完成后,蓄电池包应能不间断完成一个GB/T31467.1-2015中第6.2节或GB/T31467.2-2015中第6.2节规定的标准循环。
7.1.2.3试验结束后在试验的环境温度条件下观察1
h,蓄电池包或系统的最小监控单元无电压锐变(电压差的绝对值不大于0.15V),蓄电池包或系统保持连接可靠、结构完好,蓄电池包或系统无泄漏、外壳破裂、着火或爆炸等现象。试验后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100Ω/V。
二、“7.6挤压”
“…挤压力达到200kN…”修改为“……挤压力达到100kN……”。
三、后续表格和图片序号变更
7.5.2
“……给台车施加表7和图3中规定的……”修改为“……给台车施加表3和图1中规定的……”。
“表7模拟碰撞试验脉冲参数表”修改为“表3模拟碰撞试验脉冲参数表”。
“图3加速度脉冲示意图”修改为“图1加速度脉冲示意图”。
7.8.2
“变量见图4”修改为“变量见图2”。
“图4温湿度循环”修改为“图2温湿度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