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电网讯:2022年1月19日,SES Holdings Pte. Ltd.(以下简称“SES”),全球领先的电动汽车高性能可充电混合锂金属电池开发者及制造商,今日宣布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田”)签署一项锂金属电池联合开发协议。此次合作不仅是本田布局下一代动力电池战略的重要一步,也标志着SES在推动电动汽车混合锂金属电池商业化进程方面实现又一里程碑。本田将成为继通用汽车和现代汽车后,全球第三家与SES签订锂金属电池A样品联合开发协议的主要汽车制造商。
世界上最大的商用锂金属电池诞生:107Ah!能量密度417 Wh/kg!
此前,本田已决定通过参与SES与艾芬豪资本收购公司(以下简称“艾芬豪”,纽交所代码:IVAN)业务合并中的普通股私募股权投资(“PIPE”)融资,对合并后的公司进行投资。本田也将成为继通用汽车、现代汽车、吉利控股集团、上汽集团和富士康之后,全球第六家投资SES与艾芬豪合并后公司的主要汽车制造商。业务合并完成后,PIPE融资总额预计将达2.75亿美元,本田将成为最大的单一PIPE投资者,持有约2%合并后公司的流通股(假设艾芬豪的公众股东没有赎回)。
一直以来,本田都在不断探索实现高容量、安全、低成本的下一代电池的不同路径。此次签署的联合开发协议与先前达成的PIPE投资协议显示了本田将借助SES已开发的关键技术,拓宽下一代电池可选范围的长期规划。
“非常高兴能够在PIPE投资协议后,又与本田签署了A样品联合开发协议,我们十分期待这一重要战略伙伴关系的进一步发展。”SES创始人兼CEO胡启朝表示,“我们的混合锂金属技术能将高能量密度等业内领先的性能表现与高制造性结合在一起,是一项令人信服的创新解决方案。随着与艾芬豪的业务合并即将进入尾声,在本田以及所有战略投资者和金融投资者的支持下,我们已经做好充分准备,执行下一步生产开发规划,将下一代电池科技带给全球电动汽车制造商。”
“电池是电动汽车的重要组成部分,本田一直致力于探索实现高容量、安全和低成本的下一代电池的路径。”本田汽车负责电动化的常务执行官青山真二(Shinji Aoyama)表示,“当我们了解到SES先进的技术后,便与SES签署了一项联合开发协议,希望通过与SES建立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推动共同研发,加速取得实质性成果。未来基于实际需要,本田将继续携手具备先进技术的企业,积极展开合作,为客户提供极具竞争力和吸引力的电动汽车。”
2021年7月,SES宣布通过与艾芬豪业务合并,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完成后,合并后的公司将以SES AI Corporation为名运营。双方预计,合并公司的A类普通股和认股权证将分别以股票代码“SES”和“SESW”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2022年1月10日,SES宣布其与艾芬豪拟定的业务合并相关的S-4表格(文件编号333-258691)中的登记声明,已获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批准并宣布生效,艾芬豪已经向截止2021年12月14日(以下简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与公开认股权证持有人,邮寄艾芬豪股东特别大会(以下简称“股东特别大会”)的最终代理声明/招股说明书。在美国东部时间2022年2月1日上午9:00举行的特别股东大会和9:15举行的认股权证持有人特别大会上,他们将有权对拟定的业务合并、艾芬豪认股权证的变更以及其他事宜进行投票表决。
关于SES
SES是开发和制造用于汽车和运输应用的高性能锂金属电池的全球领导者。SES成立于2012年,是全球领先的汽车及交通应用高性能锂金属电池开发商和制造商,在材料、电芯、模组、人工智能安全算法和电池回收方面拥有强大的整合实力。SES的前身为SolidEnergy Systems,目前在波士顿、上海和首尔开展业务。
关于艾芬豪资本收购公司
艾芬豪资本收购公司 (纽交所代码: IVAN) 是一家致力于合并、股份交换、资产收购、股份收购、重组,与一个或多个企业进行相似业务合并的特殊目的收购公司。艾芬豪的成立是为了在从化石燃料向工业、社会电气化转变相关的行业中寻找目标。
前瞻性陈述
除本新闻稿中包含的历史事实陈述外,所有陈述均属“前瞻性陈述”。一般可以通过下列词语识别前瞻性陈述,如“相信”、“可能”、“将”、“估计”、“继续”、“预期”、“打算”、“预计”、“应该”、“将会”、“计划”、“预估”、“预报”、“预测”、“潜在”、“似乎”、“寻求”、“未来”、“展望”、“目标”以及预测或预示非历史事项陈述的未来事件或事件趋势的其他类似表述。该前瞻性声明包括但不限于股东特别大会及认股权证持有人大会的时间安排、业务合并的时间安排以及业务合并后被合并公司相关证券的上市。该等陈述基于各类假设(无论该假设是否在本新闻稿中列明)及SES和艾芬豪管理层目前的预期,并非对实际业绩的预测。该等前瞻性陈述包括但不限于关于SES产品的开发和商业化的陈述、交易拟提供的资本金额及其他利益、其他财务和绩效指标的预估和预测以及市场机会和市场份额的预测。该等前瞻性陈述仅用于说明之目的,该陈述无意作为且任何投资者不得依赖该陈述作为担保、保证、预测或明确的事实或可能性陈述。
实际事件和情况难以或无法预测,且可能与假设存在差异,且该差异可能是重大差异。许多实际事件和情况不受SES和艾芬豪控制。该等前瞻性陈述受限于各类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影响,包括国内及国外业务、市场、金融、政治及法律状况的变化;双方未能成功或及时完成业务合并,包括未取得、延迟取得任何所需的监管批准或监管批准受限于可能对合并后公司或业务合并的预期收益产生不利影响的无法预测的先决条件,或未取得SES或艾芬豪的股东批准;未能实现业务合并的预期收益;与关于SES的预测财务信息的不确定性相关的风险;与SES电池技术的开发和商业化以及预期业务里程碑的时间和实现相关的风险;竞争对SES业务的影响;由于业务合并的宣布和完成,业务合并扰乱艾芬豪和SES目前计划和经营的风险;识别业务合并预期收益的能力,其可能受到包括竞争、合并后公司增长和管理增长盈利、维持客户关系以及维持管理层和关键员工的能力的影响;与SES无营收及净亏损的历史相关的风险;SES共同开发协议和其他战略联盟可能不成功的风险;与SES电池芯的设计、制造、监管批准和推出的延迟相关的风险;SES可能无法为必要组件建立供应关系或为组件支付比预期更高的价格;与电动汽车电池市场竞争和快速变化相关的风险;SES电池的特定组件带来的安全风险;与用于生产SES电池的机器相关的风险;商用车和特种车辆经营者和客户接受电动汽车的意愿相关的风险;SES知识产权组合相关的风险;艾芬豪的公众股东要求赎回的金额;艾芬豪或合并后的公司发行股票或股票相关的证券获取的与业务合并相关或未来债务融资的能力以及艾芬豪于2021年3月21日向SEC提交的10-K表格艾芬豪年报中“风险因素”标题项下讨论的因素,以及艾芬豪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或将要提交的与业务合并相关的其他文件。如果任何该等风险成为现实,或者艾芬豪或SES的假设被证明不正确,实际结果可能与前瞻性陈述所表示的结果存在实质性差异。可能还存在艾芬豪和SES目前尚不知悉的其他风险或艾芬豪和SES目前认为不重要的其他风险,也可能导致实际结果与前瞻性陈述中的结果存在差异。此外,前瞻性陈述反映了艾芬豪和SES对未来事件的预期、计划或预测,以及其在截至本新闻稿发布当日的判断。艾芬豪和SES预计,后续事件和发展可能导致艾芬豪和SES的判断发生变化。尽管艾芬豪和SES可能选择在未来某个时间更新该等前瞻性声明,但艾芬豪和SES特别声明不承担今后更新该等前瞻性声明的任何义务。该等前瞻性声明不应作为代表艾芬豪和SES在本新闻稿发布当日之后的判断而加以依赖。因此,不应当依赖该等前瞻性声明。
其他信息
本次沟通与艾芬豪和SES之间的拟议业务合并有关,但不构成出售或交换任何证券之要约或招揽购买或交换任何证券之要约,且不得于任何司法管辖区内买卖任何证券,如果根据该等司法管辖区的证券法律未经进行注册或资格认证而进行任何该要约、招揽或出售即属违法。拟通过表格S-4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一份注册声明,其中将包括一份作为联合招股说明书和代理声明的文件(该等文件被称为代理声明/招股说明书)。艾芬豪已向SEC提交了一份最终代理声明和一份与艾芬豪股东特别会议代理书征集有关的代理卡(“最终代理声明”)。该最终代理声明将被发送给艾芬豪的所有股东。除非招股说明书符合1933年美国证券法(经修订)第10条的规定或符合其项下豁免之规定,否则不得进行证券发行。艾芬豪还将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有关拟议业务合并的其他文件。在做出任何表决决定之前,我们敦促艾芬豪的投资者和证券持有人阅读注册声明、最终代理声明以及所有其他已提交或将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与拟议业务合并有关的文件,因为其将包含有关拟议业务合并之重要信息。
投资者和证券持有人可以通过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负责的网站www.sec.report,免费获取注册声明、最终代理声明以及艾芬豪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已提交或将提交的所有其他相关文件的副本。另外,也可以通过向Ivanhoe Capital Acquisition Corp.(地址为1177 Avenue of the Americas, 5th Floor, New York, New York 10036)提出书面申请以免费获取艾芬豪向美国证券交易提交之文件。
征集参与者
艾芬豪、SES及其各自的董事和执行高管可被视为就拟议业务合并从艾芬豪的股东处征集股东表决权的参与者。有关艾芬豪的董事和执行高管及其在艾芬豪的权益之信息可在最终代理声明和10-K表格艾芬豪年度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财政年度)中进行查询,该报告已于2021年3月31日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最终代理声明列明了艾芬豪和SES的董事、高管、其他管理层成员和雇员的名单,以及有关其在业务合并中利益之信息。其他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相关文件中亦包含了有关该等征集过程的潜在参与者的利益之其他信息。其他任何变更声明包含在由艾芬豪提交给SEC的表S-3中的初始实益所有权声明或表4中的实益所有权变更声明中。您可以从上述来源免费获得该等文件之副本。
非要约或要约邀请
本此沟通并非关于任何证券或业务合并的代理声明,也非代理声明、同意书或授权书的征集,也不构成出售艾芬豪或SES任何证券,或购买上述证券要约征集。此类要约、招揽或出售均属非法的州或司法管辖区内,除非已在该州或司法管辖区证券法进行登记或取得资格,不得出售任何此类证券。除非通过符合《证券法》要求的招股说明书,否则不得进行证券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