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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准入新规标准提高 “劣币”电池企业或被清扫出局

来源: | 作者:admin | 分类:电动车 | 时间:2016-08-20 | 浏览:5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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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工信部网站发布《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一石激起千层浪。对于动力电池企业来说,将告别“野蛮生长”的时代,电池产品将走向规范化。

  超半数电池企业达不到新国标

  意见稿明确要求动力电池需要通过新国标检测。此前政策相对宽松,标准体系不完善,导致大批电池企业野蛮生长,产品水平良莠不齐,以劣质低价产品破坏市场,为电动车市场埋下了安全隐患。新国标的准入门槛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市场。

  一位不具姓名的业内资深人士告诉高工电动车,目前市场上仍然有很大一部分动力电池企业的产品达不到新国标的标准,大部分企业的设计开发投入占整体营收不足5%,缺乏技术积累。符合新国标成为强制执行规定后,将有效鼓励电池企业致力于技术研发,推动技术进步。

  技术不达标的“劣币”电池企业或被清扫出局。“未来市场份额将集中在少部分达标的企业手里,这是趋势。但也会受到降价促销,包括通过关系、连带、入股等灵活多变的商务条件影响。” 该名资深人士表示。

  规定“轻微放宽”将引新竞争

  本次意见稿将“新能源汽车所装用的汽车动力蓄电池(包括超级电容器)单体和系统生产企业均应满足《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年第22号公告)的要求”删除,意味着“新能源汽车及产品准入”将不再与《汽车动力蓄电池规范条件》企业目录挂钩。

  此项规定的取消,意味着新能源汽车及产品准入有了轻微的放宽,但总体进入标准仍然严苛。因此电池市场将有望引入新的外部竞争,进一步促进市场的优胜劣汰。

  业内人士表示,部分开放肯定是由必要的,外企的进入,有利于技术的进步,但是不能允许外资企业低价倾销。

  明确电池回收监控跟踪及售后服务

  意见稿第15条要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建立新能源汽车产品售后服务承诺制度。其中包括电池等零部件的回收。对于索赔处理、出现产品质量、安全、环保等严重问题时要有应对措施。

  此项规定的出台,也将进一步促进电池企业售后服务的完善,以及提高其应对各种问题的可控能力。

  意见稿第17条指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在产品全生命周期内,为每一辆新能源汽车产品建立档案,跟踪记录汽车使用、维护、维修情况(包括动力电池回收和处置情况)。对于电池企业而言,无疑又是一项挑战。

  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认为,对车辆的使用状态的监控强化,有可能会引起用户反感,使用维修状态的监控难度较大。感觉监控全生命周期的办法可能也就是全周期的免费保养。

  新国标检测要求稍有降低

  对于新国标检测项目中,暂时取消了“90度倾倒试验对水系电解液蓄电池”、“针刺试验”、检验。“振动试验、电子装置振动试验、挤压试验”也暂不执行。

  对此,宁德时代认为,“针刺实验”暂不执行具有一定合理性。针刺实验是否通过测试都不能代表动力电池的实际应用安全。大部分的动力电池安全的国际标准已经不做针刺测试,这也算和国际接轨。动力电池和电动汽车的安全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更多的应该从电池系统的层面来保障和预防安全事故。据了解,系统的安全试验标准在开发和更新中。

  同时,“90度倾倒试验对水系电解液蓄电池”暂不执行在业内人士看来也是合理的。而“振动试验、电子装置振动试验、挤压试验”暂不执行在一定程度上是降低了检测要求,但总体而言,检测标准还是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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