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限牌令”试行的10个月中,节能车和新能源汽车通过摇号方式配置的指标,没有一次能够达到100%的配置率,配置成功的指标占比多在一成左右徘徊,大量未配置指标被滚入到下个月的个人普通车摇号之中。不过,修改后的《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明确,国家规定的“新能源车”(纯电动等)可免摇号直接申领指标,但混合动力等“节能车”仍需要摇号。
■新快报记者 牟晓翼 通讯员 穗交宣
广州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介绍,为响应国家相关要求,鼓励新能源汽车(根据国家产业发展规划的规定,新能源汽车主要包括纯电动、燃料电池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推广应用,《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原节能与新能源车增量指标调整为“节能车指标”(与新的“新能源车指标”不同)。对购置新能源车的单位和个人不需再通过摇号或竞价申请增量指标,可直接申领“其他指标”办理车辆登记;而节能车(指符合工信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所列的节油率超过20%的混合动力中小客车)增量指标仍需通过摇号申请,并在一个配置周期内保留了10%的指标配置额度,即一年1.2万个。
但目前,市民对于新能源车的接受度不高,主要就是来自于将可直接申领指标的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这类汽车一是选择性少,二是售价昂贵,三也是最重要的,全广州市可为家用电动力车充电的配套设施,目前近乎于零。
可以预计,修正版“限牌令”获得通过后,每月节能车(一般指非插电式油电混合动力车,目前更普及也更易被市民接受)的摇号指标,配置率或许将会上升不少,但这也意味着下个月普通车的摇号配置指标,不会有太多未配置成功的节能车指标“输血”。
新
“限外”“区域牌照”入册
与试行办法相比,本次修改后的“限牌令”第54条和第57条明确了将根据交通运行管理的需要,平稳实施总量调控配套有关措施。
修正版《管理办法》指出,为了解决距离中心城区较远的区域内的市民在当地区域范围内的用车需求,将在后续工作中根据车辆管理及交通运行的实际情况,研究发放执行相应通行管理规定的区域号牌,使距离中心城区较远的区域内的市民,可以根据出行的使用需求在选择增量指标的同时,另外增加了一种号牌类型选择。
此外,鉴于试行期内本市居民异地上牌、本市使用的情况日益凸显,为保证总量调控的效果,将统筹考虑各地市和社会各方的意见,平稳实施区域错峰出行管理措施,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发布。
改
申请取消单双日限制
原“限牌令”为了避免申请高峰的出现,曾规定申请人应按照身份证尾号分单、双日申请增量指标,修改后的“限牌令”取消了这一限制。
市交领办介绍,通过试行期指标配置的测试以及对申请量的预估测算,指标调控系统运行平稳,且受理承载力可以稳定地承担目前的申请访问量。因此,为了方便单位和个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在指标调控系统网站提出增量指标申请,取消了试行期需分单、双日申请的规定。同时,为了保证窗口受理的良好秩序和提高效率,减少申请人的无效时间耗费,对于窗口仍保留事先电话预约的受理模式。
具体调整
单位摇号每个月都有 指标申请免工商审核
修正版《管理办法》中对于单位申请增量指标的准入条件,作出了多项调整,放宽了要求。主要集中在以下几项:
1.取消对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审核要求。
为了解决试行期出现的律师事务所等不需要工商注册登记,但实际按企业运行管理纳税的单位申请多个增量指标的公平性问题,考虑到资格审核过程中已对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纳税额情况进行审核,取消工商登记注册审核。
2.试行期企业纳税额度降至1万元。
为了解决微小企业和新开办企业申领增量指标的资格问题,进一步鼓励企业的发展,将试行期企业申请增量指标的纳税额度条件由5万元降低至1万元。
3.投资额或新开工投资项目达到5亿元可申请4个编码。
为了解决大型投资企业投产前申请增量指标的问题,对不符合有关纳税额度条件尚处于投资建设期的企业,上一年度在工商业领域累计完成投资额超过5亿元,或者当年新开工5亿元以上工商业投资项目已完成投资合同签订、项目手续完善并已在本市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允许其按投资额获取不超过4个编码参与增量指标的申请。
4.企业申请编码不再封顶。
根据试行期出现的大型和超大型企业受制于8个申请编码的封顶限制,难以满足实际用车需求的问题,使指标配置更为贴合企业生产经营的需求,将试行期企业不得超过8个增量指标申请编码的上限调整为企业可以根据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的分级级差获取增量指标的申请编码,并不再封顶。
5.单位摇号由每两月1次调整为每月1次。
为解决试行期内,一些单位反映单位两个月摇号1次,造成单位通过摇号取得指标的周期过长的问题,将试行期单位每两个月摇号1次调整为每月摇号1次,减少了单位通过摇号获取指标的时间。
■注意
中签过期未用 两年内禁摇号
此前“限牌令”试行办法中规定,单位和个人摇号中签逾期不使用(有效期六个月),将会被禁止在试行期内再度申请指标(包含摇号和竞价方式)。而随着为期一年的试行期即将结束,今年头几个月逾期未使用摇号指标的现象越发增多,本月则产生了798个因此回收的指标。有市民认为这降低了中签率。
为此,新《管理办法》第9条和第10条规定,摇号中签逾期不使用的行为,规定在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增量指标。同时,对摇号中签后确因各种客观原因无法按期使用指标办理车辆登记的申请人,允许其在两年后重新提出申请。
不过,竞价方面产生的逾期不使用指标,仍同以前一样,不受此约束。逾期不使用竞价指标面临的结果,是损失全部竞价成交款。
■温馨提示
1
每月9日之后提出的增量指标申请,纳入下一次的指标配置。
2
对曾被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为强制注销的中小客车,在办理注销登记后,不产生更新指标。
3
将车辆报废、过户或迁出本市后,需要购置超过2.5升排量中小客车的,个人可以在提出更新指标申请前向指标管理机构办理放弃更新指标申领资格手续后,另行申请增量指标。
4
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伪造、变造指标证明文件以及转让指标的,由指标管理机构取消申请人的申请资格、收回已取得的指标,同时三年内不再受理申请人的指标申请。
5
本市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名下没有本市登记中小客车时,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新能源车:
根据国家产业发展规划的规定,新能源汽车主要包括纯电动、燃料电池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目前市面上相对较多的混合动力车,不在此列。在新“限牌令”中,无需摇号即可申领增量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