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路集团(000510)周三盘后发布澄清公告,公司石墨烯锂硫电池基本处于基础研究阶段,仍有许多技术问题需要解决,尚不具备中试和产业化条件。并且媒体所报道的“石墨烯锂硫电池”不属于公司和中科院金属所双方合作研发的项目,为中科院金属所独立研发的成果。
公司表示,公司与中科院金属所签署《技术开发合同》,双方决定在“石墨烯材料及其应用技术与产业化技术研发”方面继续展开合作,其中包含石墨烯材料在电池中的应用技术研发。截止目前,石墨烯锂硫电池研发工作尚未实质性开展。同时公司与中科院金属所关于石墨烯方面的合作,仅石墨烯材料的制备技术在德阳市旌阳区进行中试,其余合作项目目前尚未进行中试。
就《证券时报》3月12日报道称:“石墨烯锂硫电池研发取得重大突破”、“该项目是金路集团—中科院金属所合作项目”、“很快将投入工厂化生产”。公司作出上述澄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