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晚间,骆驼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骆驼集团华南蓄电池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梧州市龙圩区国家税务局下发的《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事项审核确认通知书》(龙国税审字【2014】001号),经审核,骆驼华南符合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可暂按15%税率缴纳,2014年至2020年期间企业所得税可暂按15%税率预缴,每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若当年度鼓励类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不达70%以上的,则按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重新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公布后,如不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12号)第一条规定的条件,按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重新计算申报。
经骆驼股份介绍,骆驼华南为公司控股70%的子公司,其主营业务为蓄电池及零部件的制造、销售。骆驼华南2013年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9,713.85万元,净资产为18,216.09万元,营业收入为37,635.57万元,净利润为1,632.3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