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荣公司”)于2010年10月22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从5,000t/a到10,000t/a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扩能技改项目》的议案。
公告称,华荣公司厂房已于2010年1月4日通过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取得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苏公消验【2010】第0002号)。由于从年产5,000吨到10,000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扩能技改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在现有厂房中实施,不涉及新增建筑、不改变原建筑物功能、格局,因此无需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公告称,项目已于2012年1月18日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取得张家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5000吨/年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技改扩能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张化竣【2012】01号)、于2013年12月31日通过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取得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张家港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扩建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批复》(苏安监职安项【批】控字【2013】086号)。
江苏国泰称,项目目前正在办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手续。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未能同步进行的主要原因是:随着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技术水平的提高,华荣公司新增多种新型锂盐和新型功能添加剂作为原料,以生产高品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并满足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的需求。根据环保法规等的要求,建设项目生产原料如果发生变化,建设方必须聘请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对原有《环境影响报告书》修编,并报苏州环保局审批同意后,方可申请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手续。化工建设项目的环评报告编制、技术评审、报批等手续一般需要9-18个月,华荣公司于2014年2月17日获得苏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环境影响评价修编报告》的同意审批意见(苏环建【2014】27号)。华荣公司已委托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开展验收监测、环境调查,并已向苏州市环境保护局提交项目的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