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在群众反映江苏华盛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环境问题举报信上的批示后,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立即责成江苏省环保厅调查处理。
调查显示,江苏华盛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张家港市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营业执照注册号320582000033509,组织机构代码70367771-2,法定代表人为沈锦良。主要产品为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和有机硅系列产品。
公司“年产2000吨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搬迁项目”于2009年6月经苏州市环保局审批,2012年5月通过苏州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特种有机硅类产品和动力型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与一期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工艺技术改造项目”于2013年4月经苏州市环保局审批,2014年7月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对这一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目前已进入验收工作程序。整厂搬迁及技改项目执行了环保审批制度。
公司建有一套20吨/日的废水预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和车间地坪清洗水,尾水接管至张家港保税区胜科水务有限公司处理;氯化车间产生的废气经水喷淋加氢氧化钠溶液喷淋处理后排放;合成车间、精馏车间和有机硅车间产生的废气先经二级冷凝,剩余废气再经水喷淋、碱液喷淋及活性炭纤维处理后排放;包装车间吸附工段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纤维吸附后排放;固废堆场产生的废气通过水喷淋加碱喷淋吸收后排放。
公司产生的危废为精馏残渣(HW11,465吨/年)及废滤芯、废活性炭纤维、废包装袋、有机溶剂废液和废水处理污泥(HW06,共65吨/年),均委托张家港市华瑞危险废物处理中心有限公司焚烧处置;废溶剂和高浓度废水(HW42,共360吨/年)分别委托苏州市康洁物资再生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胜科水务有限公司(高浓度废水处理项目)及苏州市众合固体废物回收处理有限公司处置。
经调查,这家公司存在以下几个环境问题:一是固废堆场消防整改期间,原堆场内的大量桶装危险废物露天堆放。二是合成车间离心工段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三是废水接管口自动监控设施运行不正常,多个化学需氧量监测数据接近于零。
2014年7月,张家港市环境监测站对公司附近长江段两个点位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等指标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水质符合Ⅲ类水质标准;对附近4个点位的氯化氢、氯气、氟化物和总挥发性有机物浓度4个指标监测,结果显示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标准。
张家港市保税区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数据显示,2014年9月24日~9月30日,大气环境中的SO2、NO2、PM2.5、PM10、CO指标日均值、臭氧小时值和8小时最大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2014年9月26日,张家港市环保局接到群众投诉,反映这家公司异味扰民。通过现场调查,张家港市环保局提出整改要求。目前公司原固废堆场消防整改工程已完成,异味吸收装置已恢复正常运行。公司专门辟出一半成品车间用于堆放危废,并做好了密闭、地坪防腐及排水措施。公司已将原露天堆放的桶装废液转移到室内堆放。2014年11月10日,公司将离心机纳入密闭空间,废气经收集后接入车间主吸收管道,经二级冷凝、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车间异味已有明显改善。废水在线监控系统已恢复正常工作。
此外,资料显示,2012年5月,江苏省泰州市警方曾侦查发现这家公司未办理危废转移审批手续,擅自将约100吨危险废物转移至泰州市海陵区。公司环保直接责任人谢建荣已被追究刑事责任,张家港市环保局对公司罚款8万元。此后,未发现这家公司存在危废非法转移问题。
另据张家港市安监部门的调查,2013年至今,这家公司共发生5起事故,均为一般安全生产事故,未造成环境污染。
因举报信署名人均否认举报行为,故未能将案件处理情况反馈给举报人。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建议,责成江苏省环保厅督促当地环保部门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处罚到位并执行到位,督促整改到位;继续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向社会公开案件情况,并将案件纳入环保后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