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驼股份6月13日晚间公告称,2016年6月12日,公司与新疆再生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再生公司”)、托克逊县龙源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投资”)及目标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约定由公司对目标公司进行增资10,2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目标公司51%的股权,目标公司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同时,目标公司将新设一家全资子公司,从事蓄电池生产业务。
根据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公司对目标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0,200万元,全部由公司以人民币现金按每注册资本1元的价格认购,全部认购后,公司持有目标公司51%股份。本次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亿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5,102.0408万元。
骆驼股份称,该项目投资有利于公司借助新疆当地的区位优势、政策优势及人才优势,完善公司战略布局,以实现“立足新疆,辐射中亚”的目标。本次投资是公司完善铅酸蓄电池“生产+回收”循环的战略举措,有利于拓展公司蓄电池生产业务,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的循环经济效应,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